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县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县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
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精神,促进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提高保教质量,有效完成2020年辽宁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朝阳市开展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县学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民办教育管理和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第一”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清理整治工作长效管控机制,坚决遏制无证民办幼儿园泛滥之势,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秩序和办园行为,保证人民群众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维护学龄前儿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稳步有序发展。
二、清理整治范围
全县未经审批登记注册招收3~6岁幼儿的无证幼儿园。
三、工作内容
(一)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审查
对辖区内所有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情况进行排查、审核,主要是查验辖区内民办幼儿园是否取得主管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件;是否到当地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对于排查的无证民办幼儿园要逐一登记造册。
(二)做好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各乡镇(街道、场)要通过发放传单、制作标语口号、悬挂条幅、制作展板、上街宣传、发放致幼儿家长的公开信等各种形式,宣讲《民办教育促进法》、《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让举办者、老师及家长充分认识当前无证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对社会和谐稳定、幼儿人身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无资质幼儿园存在的严重性。
(三)分类依法治理,常抓不懈
按照“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对符合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指导帮助举办者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园舍、安全等主要指标基本达标的幼儿园,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任务后,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对办园条件不达标、安保设施不到位、幼儿安全和保教质量无保障的无证幼儿园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四)依法取缔无证民办幼儿园
对擅自举办民办幼儿园,经整改仍未达到办园标准的,要依法予以取缔、退还所收费用,并对举办者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朝阳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解决清理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场)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治理措施
1.准入一批
对符合或基本符合办园要求、有条件取得办园许可证、且符合当地幼儿园教育规划的无证幼儿园,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核查工作,县行政审批部门为达到标准的幼儿园颁发办园许可证。
2.整改一批
对通过现场审核踏勘、限期整改基本能够达到办园条件的,各相关部门要提出相应整改意见,举办者在规定期限内(整改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完成整改任务的,由县行政审批部门颁发办园许可证。
3.取缔一批
对不具备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规模过小、没有能力整改、达不到办园条件的无证幼儿园,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
五、工作步骤
本次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活动从2020年9月份开始,到11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场)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制作标语口号、悬挂条幅、制作展板、上街宣传、发放致幼儿家长的公开信等各种形式,集中对无证办园安全隐患及对幼儿身心危害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家长将孩子送至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有资质的幼儿园,积极营造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第二阶段:摸底排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场)根据清理整治要求,迅速成立清理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工作组织,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立即组织专人开展对辖区内无证民办幼儿园情况的拉网式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全面掌握辖区内无证民办幼儿园具体情况,确保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无漏查、漏报,建立和填制详细的无证民办幼儿园排查台账(见附件),逐一登记造册,为清理整治工作提供全面可靠的依据。
(三)第三阶段:分类治理阶段(9月26日至10月31日)
县教育局联合县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住建、卫健、综合执法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按照一园一案,分类治理的原则,妥善治理无证园,确保整治彻底,不再反复。
1.对已经取得主管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但未办理法人登记的幼儿园,责成其到县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2.对基本达到办园标准但未申请办理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限期到县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纳入正常幼儿园管理。
3.对未达到办园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办理审批手续;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审批要求的,予以取缔。
4.对未达到办园标准,无整改基础,无力整改无意整改的幼儿园,直接取缔。
5.对已经办理“小餐桌”“儿童乐园”“幼小衔接班”“看护中心”“托幼机构”等工商营业执照的,要进一步明确营业范围及管理归属,坚决禁止开办幼儿园等超范围经营现象的发生。
(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分类治理结束后,县教育局要按照清理整治工作目标逐一组织验收。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街道、场)为单位建立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制度,每年定期向县政府及教育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巩固和保持清理整治成果。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领导小组对全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场)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的具体工作。在清理整治期间,各乡镇(街道、场)要把无证幼儿园纳入常规管理范围,常态化对其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对安全保卫、园舍设施、幼儿接送车辆、大型玩具、食品安全等方面进行督查、抽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无证幼儿园师幼在园安全。
(二)加强宣传和引导
各乡镇(街道、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端正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无证民办幼儿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社会和谐稳定、幼儿人身安全带来的潜在威胁。要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将学前教育及科学保教的重要性讲清楚,将进入无证幼儿园就读的危害性讲清楚,引导家长选择规范、合格的幼儿园。公开清理整治无证幼儿园的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公布合格幼儿园和被取缔幼儿园名单。
(三)强化责任意识
各乡镇(街道、场)、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第一”的要求,细化清理整治无证民办幼儿园工作的具体方案,建立清理整治工作进度表,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协调联动,建立综治执法机制,形成清理整治工作的攻坚合力。
(四)做好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场)要加强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情况报送,建立月报制度,确保清理整顿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自2020年10月起,每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场)要责成当地中心小学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阶段性工作情况。9月25日前,各相关部门将附件2、各中心小学将附件3及附件4汇总信息报至县教育局学前股(联系人:王丹;邮箱xqjy7000@163.com;联系电话:8997047、13842165258)。
附件:1.朝阳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名单
2.“朝阳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行动相关单位联系
人及联系方式
3.朝阳县各乡镇中心小学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4.朝阳县无证幼儿园基本信息登记表
附件1
朝阳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张晓辉 副县长
副组长 张广民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 孙秀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雪松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朝晖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志辉 县公安局副局长
袁明杰 县民政局副局长
张海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
牟振仁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曹贺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孙红阁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刘 岩 县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郑丹辉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各乡镇(街道、场)分管负责人
各乡镇(街道、场)中心小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王朝晖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朝阳县无证幼儿园清理整治”行动
相关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所在科室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县委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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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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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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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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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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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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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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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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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营商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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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综合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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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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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朝阳县各乡镇中心小学无证幼儿园
清理整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所在学校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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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朝阳县无证幼儿园基本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幼儿园名称 | 举办者 | 联系电话 | 办园地址 | 幼儿数 | 教职工数 | 室内面积 | 户外场地 | 处理措施 | 完成时间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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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加盖公章交到县教育局学前股205室,一份由中心小学存档。电子版发到学前教育股邮箱:xqjy7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