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保护区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河道治理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保护区内的水政监察、污染控制等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工作,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协调处理保护区内跨地区水事纠纷和环境污染等问题。
(三)负责保护区内河道维护和安全运行管理;负责保护区内渡口管理;组织开展保护区违法违规建房及其他建筑物的清理拆迁工作。
(四)负责保护区内水质、水量和污染物排放的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和污染防治方案。
(五)负责保护区内重点区域非法采砂和用地、违法使用滩涂、影响河道和堤坝安全、违规排放污染物等问题的经常性巡查和处理。
(六)负责保护区内水利设施、生态设施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七)编制保护区内采砂规划,综合管理保护区内河道采砂工作。
(八)在县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协调保护区内防汛抗旱工作。
(九)监督管理保护区内林木砍伐工作;负责保护区内退耕绿化、湿地保护、生态建设、水土流失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负责保护区内农药和渔业捕捞管理;负责保护区内土地权属管理。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程建设管理股、水政监察股、环境监察股、生态治理股、安全生产股、行政审批股。
三、办公地址:朝阳县新县城
四、联系电话:0421-8996050 邮
编:122629
电子邮箱:cyxlh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