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县政发〔2022〕2号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朝阳县集体农用地 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地价管理体系,强化土地资源管理,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合理引导农村集体土地市场有序发展,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和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了朝阳县集体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经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朝阳县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2.朝阳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

 

 

 

          朝阳县人民政府

            20222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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