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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报范围:
1.损害群众利益的民生问题。
2.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等作风问题。
3.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及腐败问题。
4.破坏经济发展的软环境问题。
二、登录政府网站提交信息需遵守的条款:
1、举报人应对所举报的问题真实性负责。以认真、诚实、负责的态度完成投诉、举报或咨询求助。
2、遵守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本网站有权删除在本系统发表的不宜公开信息而无须事先通知;
3、不得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实施的;反对中国共产党,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2)、恶意损毁国家机关信誉、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
(3)、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4)、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以下情况不予受理,敬请谅解:
1.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或已有司法结论的问题;
2.已经由各级信访部门受理的问题;
3.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问题;
4.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5.民事、医疗、劳资、消费纠纷问题;
6.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问题;
7.超出地方政府行政管辖范围的问题;
8.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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