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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有关纪律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的函 (已结束)
起止时间: 从 2017-02-21 截止到: 2017-02-28


现将朝阳县政府办公室起草的《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有关纪律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17年2月28日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电子信箱:cyxzwgkb@163.com

传真电话:8991056

附:1、《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有关纪律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有关纪律

和要求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上级相关加强工作纪律的通知精神,完善工作机制,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确保政府系统高效、协调运转,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规范请假报备制度

副县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外出,须直接向县长请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外出,须向其协助工作的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请示,并应向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通报有关情况。返回后应及时向县长、有关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报告,并通报县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各乡镇(街道、场)、县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外出,要严格执行《中共朝阳县委办公室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朝委办〔2016〕17号)有关规定;因其它原因不能参加县政府会议、活动的,要向主持会议的县政府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派人参会,并以书面方式告知会议主办单位。

 二、严格执行紧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县直有关职能部门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等要求将情况报告县政府应急办,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对可能引发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也需要按照程序及时报告。

三、严格公文报送审签及运转程序

凡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时,拟稿单位要先到县政府办公室文电股进行初审并领取发文签字单,填好拟稿单位意见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时送回文电股;同时,拟稿单位要及时与相关县长沟通说明发文事宜,沟通方式为口头说明或用文件草稿签字,坚决杜绝倒行文(即:未经县政府办公室文电股审核,拟稿单位以文件草稿加挂发文签字单先行找领导签字)。

凡是上级下达我县的文件需转给相关部门,或经领导批示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时,各有关部门要在接到电话通知或公文传输系统收文短信后,及时派人接收;如因部门原因未及时收到文件影响工作安排的,一切责任由部门承担。

四、严格会议制度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秩序。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不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走动。会议发言要精、短、实,且直议主题,有汇报任务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时间汇报。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时,参会人员务必着装庄重、整洁得体。候会人员应在规定地点等候,严禁在会场外大声喧哗。

五、严格公务接待制度

严格执行《朝阳市市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朝委办〔2014〕24号)要求,严格按照接待范围接待。接待对象应安排在机关内部场所或定点酒店,用餐按照当地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1次工作餐。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接待单位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六、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

严格执行车辆配备的有关规定,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违反用途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各乡镇(街道、场)、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本通知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纪律,严格落实制度,严格工作程序,务必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县政府督查室要进一步加大对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