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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 (已结束)
起止时间: 从 2020-06-16 截止到: 2020-06-29

现将《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责任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在2020年6月29日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电子信箱:cyxzwgkb@163.com

传真电话:8991056

附:《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建部《关于改革创新、全面全效推进乡村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5〕187号)以及《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镇乡规划管理的通知》(朝政办发〔2012〕1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县300个村级单位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现乡村规划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乡村规划修编工作立足美丽乡村建设,满足“多规合一”的实用性,符合乡村振兴战略发展要求,满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完善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目标。

(一)具体完成时限及任务

1.2020年完成37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

2.2021年完成100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

3.2022年完成163个村的村庄规划修编工作

(二)具体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制定《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实施方案》,按修编计划安排组织召开乡村规划修编工作动员会,组织修编作业单位招投标,全面启动全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

2.组织实施、成果验收阶段:在县总体规划的指导下,明确各乡村发展定位、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等。有条件、有基础的村庄可以统筹安排,同步进行示范性村庄规划编制。

3.收集整理所编各类规划按程序分层次进行评审报批,县政府对编制成果进行验收评比。

三、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乡村规划修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乡镇(街道、场)也要明确具体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负责抓好乡村规划修编工作的落实。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场)和相关部门要切实按照乡村规划修编的要求,各司其职,加强联动,合力推进。村委会要发挥主体责任,做好乡村规划修编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待规划修编完成后组织好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对本村规划形成决议。

(三)科学修编村庄规划。对乡村建设,要广泛听取基层和农民群众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行性,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的要求,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细化区域内生产、生活、服务的生态功能定位,明确垃圾、污水、改厕、绿化等各类项目建设的时间与要求。

(四)加大资金投入。县财政按照规划编制年度计划,足额安排乡村规划编制经费。修编规划完成报批后,要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乡村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合理运用好财政政策,发动群众参与,整合社会力量,加大投入力度,特别是动员社会资金投入,为乡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附件: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朝阳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刘力东    县长  

副组长    迟晓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    范宗武    县发改局局长

杨宝林    县财政局局长

王振良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兴璐    县住建局局长

于振峰    县营商局局长

汤海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封  永    县环保局局长

吴国军    县林草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王振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县乡村规划修编工作的推进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履职尽责,确保按时完成乡村规划修编任务。

 截止到2020年7月5日,共收到反馈意见6条,采纳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