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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行政审批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3 来源:朝阳县

2016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及县政务公开工作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公开便民、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开拓进取,精工细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朝阳县行政审批局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组长由县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于集川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孙红阁同志、副局长王海燕同志、纪检组长李朝喜同志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等主要负责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职责明确,通力合作的良好格局。年初,即制定了符合行政审批局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各股室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规范了办事程序,制定了奖惩措施,完善了规章制度,努力提高机关的办公效能,为全县的行政审批工作服好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国务院,省、市、县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编制《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中公开信息与网站实际公开信息相同。2016年,行政审批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部门领导讲话、领导活动等信息,本部门会议、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工作简报,与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相关的规划、质量管理等信息。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开政府信息的文件要求。行政审批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尽量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推进行政执法、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管理和使用、招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方面文件精神,每年年初召开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当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实际工作中注重关注舆论热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发布相应政策与法律法规、新制定或修改完善的行政审批管理制度、行政审批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等相关信息,增进公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了解。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要求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受进程序、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表。及时在朝阳县行政审批局网站和相关查阅场所公布,并在行政审批局局机关设立受理点安排专人受理申请,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并归档。同时,不断提高网上信箱、咨询与投诉的业务办理水平,针对市民咨询、意见建议,做到了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透明运行。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尽管行政审批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和认知还不够全面,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拓展;二是公开内容实用信息不多,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相关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和信息公开形式仍须不断拓展等。 

(二)改进措施 

2016年,朝阳县行政审批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局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并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评议制度,将评议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促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