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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1 来源:朝阳县

2016年,我局在县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密结合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要求,结合我局实际,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汇总。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业务科室有专人负责,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人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完善了《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指南》、《朝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目录》等。先后公开了“机构主要职能、领导班子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行政行为、便民服务、举报投诉、行业管理、执法人员信息”等多个项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宣传橱窗和网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公开信息4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条,公开财政审计信息3条,办理民心网举报投诉案件29件,其他类信息14条。公开内容涵盖了城市管理政策文件、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文本、城市管理发展动态、民生事项、行风建设履行情况等类别,取得了积极影响和良好的社会效应。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情况

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3次。明确要求各类信息公开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途径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存在的不足和2017年工作思路

日前,我局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从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公开方式等方面入手,夯实工作基础。今年主要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一)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利用好省民心网、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台、报纸刊物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落实专人认真做好省民心网、县政府网站等门户网站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修正、更新办事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同时,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加强公开信息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召开会议、制作图板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