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信息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公开发[2017]1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县新县城水利大厦2楼,邮编:122000,电话:0421-8996050,传真:0421-8996060,邮箱:cyxlh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进驻朝阳县行政审批中心,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2016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办事指南及公开制度》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设置1个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文件数40份,包括单位机构信息、领导分工、执法依据、行政审批等内容。
(四)宣传、培训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户外公开宣传、电台、报纸等形式宣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举办3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我局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机关干部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职能、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许可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
(二)我局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公示板、广播、电视、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2016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对重点领域信息安排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电台、报纸等形式集中发布,并向县政府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6年,我局针对上级出台的有关凌河治理保护政策,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走访解读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馈。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市民投诉中心、电话等受理方式,共接收投诉件3件,主要涉及河道秩序管理、退田还河封育两方面内容,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并公开。
六、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2017年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对我局各股室加强宣传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制度和规定,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
(二)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以方便服务群众为宗旨,近一步提升网上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