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公开发[2018]1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工开情况
2017年,县物价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台、报纸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管理调控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系,成立朝阳县物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体制,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及时主动公开。不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深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通过发布信息、撰写文章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通过各种载体,进行了全面公开。通过网站、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32条。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公开情况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进一步理顺机制,完善制度,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一是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目前网站已公开的内容有我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管理权限、经营服务性收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价格监督处罚程序等信息以及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通过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及我局编辑的《物价信息》等形式,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以及物价部门一些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了政务公开宣传活动。深入农村、集贸市场等开展户外宣传,征求意见、建议,得到了群众的肯定,我局的“政务公开日”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四、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咨询热线和民心网作用,大力加强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建设,规范举报办理程序,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2017年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3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8件,违法行为举报投诉5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8件,办结率100%。二是立足本职清费减负,做好价格收费公示工作。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规范涉企收费清理意见,编制我县涉企收费目录。以文件形式向全县正式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重新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38项;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8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7项。发布涉企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9项(其中省管6项、授权市以下管理3项)。
五、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及时发布价格管理、收费政策、价格监测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指南和目录做好修订和更新,主动、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如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点领域、机关党建等各类信息。加强政府宣传信息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意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
2018年,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政府服务机关。
朝阳县物价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