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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外经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朝阳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考评主要内容,进行了全面的自检自查,现将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股室,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成立了以局长凌云志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股室职责、办公室地点以及外贸进出口办理程序等信息进行公开,为外商投资企业办事业务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服务企业项目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条件、程序、办结期限予以公布;对本局职能、职责和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编制、公布和更新了《朝阳县鼓励投资兴业的若干规定》、《朝阳县招商项目册》等。

(二)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及时准确的发布。

(三)2017年度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有外经贸局三公经费公开等。

(四)我局政府信息的内部保密审查2017年未出现违规违纪等情况。

(五)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具体情况为:利用朝阳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信息范围,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出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由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把关,对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实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本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7年我局未出现现场咨询、电话查询、网络查询等情况。

 五、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投诉及申诉等情况。

 六、2017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暂行规定》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2017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朝阳县外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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