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7>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朝阳县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公开发[2018]1号)文件要求,现公布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县新县城水利大厦2楼,邮编:122000,电话:0421-8996050,传真:0421-8996060,邮箱:cyxlhj@163.com)。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落实专人进驻朝阳县行政审批中心,从而在全局形成了领导重视、全员参与、齐抓共管、责任到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二)工作机制、制度规范的建设及落实情况

2017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了《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办事指南及公开制度》等9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公开流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有效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设置1个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文件数50份,包括单位机构信息、领导分工、执法依据、行政审批等内容。

(四)宣传、培训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户外公开宣传、电台、报纸等形式宣传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举办4次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我局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机关干部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职能、公文法规、执法依据、许可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人事信息、工作动态等。

(二)我局通过政府新闻发布会、公示板、广播、电视、报纸、办事指南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上报信息

2017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对重点工作信息安排部署,通过新闻发布会、电台、报纸等形式集中发布,并向县政府报送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社会各界反映良好,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情况

    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编制和发布凌河治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年,有关凌河治理工作方面提案,我局全部做到及时办理答复,并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及答复进行公开。

六、政策解读回应情况

2017年,我局针对上级出台的有关凌河治理保护政策,通过张贴公告、入户走访解读等形式,积极征求群众及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及时向上级反馈。

七、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7年,我局制定了政务舆情回应等相关制度,及时对凌河治理保护有关政务舆情进行回应,效果良好。

八、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7年,我局通过市民投诉中心、电话等受理方式,接收有关投诉件,主要涉及河道秩序管理、退田还河封育两方面内容,已经全部及时予以答复并公开。

九、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比较单一。

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和不足,2018年将从认真进行整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加大工作创新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以方便服务群众为宗旨,近一步提升网上公开水平。

十一、其他认为应当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应当报告事项。

 

 

 

朝阳县凌河保护区管理局

201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