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17>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朝阳县公安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朝阳县

根据《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朝政办传〔20181号)要求,公安局编制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四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的要求,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升执法规范化、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利用多种形式,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加强和改进政务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增加。2017年,我局向省民心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朝阳日报、朝阳县报报送各类公安信息436篇。向政府办信息股报送各类综合信息130篇;县委办报送信息135篇;与县报联办警事天专版12期,刊发各类新闻稿件43篇。向政府网站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21篇;向政法委长安网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21篇;在民心网政民互动平台发布公开信息政务一点通、民心日记、微提醒50篇。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县公安局依托“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公安政务微博等三大平台,制定了运行考核、信息发布等多项保障举措。一是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 服务模式。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公安机关首次“互联网+公安”应用培训会。在全县各级公安机关和窗口单位推广市局“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仅用一周的时间就完成了1000余人的注册量二是开启“互联网+微信群”矩阵模式。制定下发朝阳县警务微信群建设实施方案、朝阳县微信建群模式说明和项目建设时间表,结合实际建设各类微信群,规范微信群健康有效运行。经过层层发动,强化指导,公安局建立了179个警务微信群,将3173人纳入警务微信群,群个数和群内人数都处于全市领先。截至目前,县局警务微信群共传发各类通知通报150余条。三是推进 “互联网+政务微博”宣传模式。2017年,朝阳县局官方微博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全面完成了各项考核工作。在新浪微博发布博文2032篇,其中原创微博70篇,转发1962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2017年,我们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重点,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围绕社会关注热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治安问题、公安行政管理服务问题,抓好公安新闻宣传,继续做好县公安局政务微博等公开渠道的信息内容更新,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有关工作信息,提高公众对公安信息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明确目标,加强教育宣传培训。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充分借助公共媒体,特别是新兴媒体资源,加大法制宣传、信息发布、新闻报道,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完善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力度。通过实行跟踪检查、实地抽查、专项督查的方式,加大对各警种和业务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适时向特邀监督员和群众代表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内容,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朝阳县公安局

                                       2017年3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