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扶贫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的部署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服务全县扶贫攻坚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办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形成了“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人员专门抓,层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更新了朝阳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公开范围、方式与时限、监督保障等,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公开信息的整理汇总,各业务股室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
(三)明确公开重点。我办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信息等工作情况,及时把扶贫办工作职能、新阶段国家及省、市扶贫政策法规、2017年度我县扶贫攻坚工作计划、扶贫工作动态等内容纳入信息公开范围,并及时进行公开维护,满足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本办财政预算、“三公”经费等政府信息收集汇总,按时将信息材料上传县政务服务中心,并在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公开前保密审查、不予公开备案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本年度共公开信息约30余条,未产生虚假、不完整信息。
(三)加强扶贫开发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按照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在辽宁省扶贫网“通知公告”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主动公开扶贫政策法规和涉及扶贫项目资金信息约20余件(条)。通过朝阳政府网站及报刊、电视等媒体随时发布实施精准扶贫、产业化扶贫、金融扶贫等项目的进展情况和资金下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设置了办公室为接待场所,办公条件良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一是公开内容信息总量较小,宣传力度不大,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不能完全适应广大人民群众需要,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办将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进行更新,加大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扶贫开发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
朝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