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7年度朝阳县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朝阳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办公室联系(地址: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翰林街108号108-1,邮编:122629,电话:0421-2578518,电子邮箱:cyxajjbgs@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2017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内容
2017年度,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政务动态类20条,规划计划类5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主动公开途径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目前,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开通传真电话、现场接待,实行信息公开受理服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咨询投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上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数量少的现象。
(二)改进措施
我局按照县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安全生产相关政策文件及有关业务工作,增加信息发布数量,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公开,按照权力清单梳理的结果,将相关事项及时予以公开。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