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编制年度报告的规定,根据朝县政公开发【2018】1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县新农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公开情况。朝阳县新农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市县机关干部工作作风转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朝委办发【2017】43号)和市、县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件,分别在县报和县政府网站上刊登。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主要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包括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方面两条信息。9月28日县报《扶贫济困解难事 温暖和谐进万家——朝阳县新农办开展扶贫工作》予以报道。2017年10月13日,撰写《县新农办党员干部扶贫济困解难事》分别在县政府网站和县报上发表。 四、无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五、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1、2017年6月上旬,县新农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小官大贪”纪录片,并撰写报告1份在朝阳县报发表。 2、2017年12月末县新农办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形成配图文字发表在《魅力朝阳县》客户端,并于2018年初在县报上发表。 七、无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八、无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九、无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十、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县新农办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股,指定综合股一名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同时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办制订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与准确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 2017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法制观念。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社会稳定、利于工作开展、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关系,凡能够公开的信息要尽量公开,凡涉密的信息均不得随意公开,凡较为敏感的信息慎重对待。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网络覆盖面广、信息传递快的特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 2018年,我办将继续做好我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相关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本办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人员,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十一、无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朝阳县新农办 2018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