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编号420(45-12)}整改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8-06-06 来源:朝阳县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问题编号420(45-12)违法毁林占地、占压草原问题在一些地区较为严重. 二、整改目标 责令违法毁林占地的相关单位进行生态恢复,对违法行 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整改结果 我局制定了《朝阳县森林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朝政发[2018]110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森林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等破坏森林资源、非法私挖乱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 公示时间:2018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6日 受理部门: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21-2725007 邮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57-8号
朝阳县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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