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朝阳县2017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了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现在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受县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县第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批准的全县财政总收入20,3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8,000万元。
据决算统计,全年完成财政总收入339,313万元,比上年减少15.3%,减收61,16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其中2016年有债转贷收入99,974万元,剔除该因素,财政总收入比上年增加38,811万元,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66万元,比上年增长9%,增收3,75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税收比重占78%,非税收入比重占22%,低于国定30%标准8个百分点。
——税收:增值税16,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2.5%,增收7,862万元;营业税 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99.9%,减收5,701万元;资源税4,82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75%,减收86万元;企业所得税1,8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4.1%,减收78万元;个人所得税8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4%,增收27万元;其他税种形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36万元;
——非税收入:专项收入1,9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6.2%,减收13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3,2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6.6%,增收1,312万元;罚没收入4,1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3.2%,增收775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
上级补助收入284,980万元,同比增长14.2%,增收35,368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6,124万元,调入资金2,843万元;
二、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县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424万元,比上年增长13.2%。
(一)按功能分类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1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同比下降2.2%,减少支出38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1,75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6%,增加支出619万元;
——教育支出57,9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9%,同比增长22.6%,增加支出10,683万元;专项增加以及本级财力投入增加是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
——科学技术支出21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39%,减少支出13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4.7%,减少支出662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70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46%,增加支出25,442万元。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发放标准是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医疗卫生支出29,63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9.8%,增加支出2,652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7,4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1.9%,增加支出1,34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增加。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80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8.8%,减少支出2,038万元。
——农林水事务支出76,02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6.7%,同比增长0.47%,增加支出35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0,4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32.3%,增加支出2,553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2,8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4%,增加支出181万元;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6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32.8%,减少支出615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6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19.3%,减少支出405万元;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1,1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54.9%,减少支出1398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减少;
——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4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79.2%,减少支出1,764万元;
(二)按经济分类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
——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032万元,为调整预算206,068的98%,同比增长24.3%,增加支出39,432万元,主要是提高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标准和支付2014年一次性奖励所致;
——商品和服务支出60,9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下降22%,减少支出17,184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等固定资产投资)55,14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6.4%,增加支出11,518万元;
——对企事业单位补助支出1,52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17.1%,增加支出223万元。
三、全年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全县完成财政总收入339,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366万元,返还性收入3,1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75,4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6,36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124万元,调入资金2,843万元;财政总支出339,3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3,42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853万元,结转下年4,036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达到了收支平衡的要求。
四、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961万元,税收收入11,451万元、非税收入8,510万元;
2017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6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1,750万元,教育支出24,277万元,科学科技支出21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5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6,253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381万元,农林水支出55,127万元;
全年完成县本级财政收入25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61万元,返还性收入3,14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财力补助112,9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06,369万元,上年结余6,124万元,调入资金2,843万元;县本级财政支出25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536万元,上解支出11,853万元,结转下年4,036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五、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858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8,707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80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15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31万元;
2017年,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1,002万元,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346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相关支出26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29,32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相关支出16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支出21万元,彩票公益金相关支出89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64万元;
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完成37,7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19,85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2,448万元,上年结余2,761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37,787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1,002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出1,122万元,年终结余5,663万元。收支相抵,当年达到了收支平衡的要求。
六、社保费决算情况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本年收入35,979万元,本年支出54,90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8,924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12,921万元,本年支出9,746万元,本年结余3,175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本年收入7,815万元,本年支出7,447万元,本年收支结余368万元。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9,181万元,本年支出9,393万元,本年收支缺口212万元。
5、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28,222万元,本年支出22,593万元,本年收支结余5,629万元。
6、工伤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本年收入4,582万元,本年支出1,939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643万元。
7、失业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本年收入563万元,本年支出126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37万元。
8、生育保险基金
生育保险本年收入416万元,本年支出15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65万元。
各位委员,2017年财政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任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收入征管,努力保障重点支出,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持续推进财税改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七、三公经费情况
我县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1734万元,同比去年减少539万元,降低24%。其中公务接待费94万元,同比去年减少81万元,降低46%;公务用车购置费110万元,同比增加1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0万元,同比减少563万元,降低27%。
1、收入举措更务实,地方财力得到新提升。面对经济下行,政策性减收、企业减负、楼市不稳,财政收入增长十分艰难等诸多困难,全县财税工作坚持总量和质量并重的原则,狠抓财政收入不放松。一是注重培植财源。牢固树立产业兴、财政兴的理念,依托资源优势,在推进铁锰产业发展进程中深挖增收潜力,向骨干财源要财力;依托“五个一”项目建设,营造优良经商环境,培植后续财源;依托房地产、新市镇的发展规模,稳定现有财源。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齐抓共管的征管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合力。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监控,切实抓好挖潜堵漏,提高征收质量。
2、支出结构更优化,民生发展取得新进步。坚持民生优先,增强民生福祉,全年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到258,000万元,同比增长14%,占财政总支出的80%,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公共财政职能进一步凸显。一是支持教育事业。教育支出实现57,945万元,其中安排拨付资金6,440万元用于解决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推进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学生资助、学费减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等方面。二是支持卫生事业。医疗卫生支出实现29,635万元,用于基本药物补助、城乡医疗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计划生育服务专项等方面。三是支持社保和就业。累计拨付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就业补助等社保基金80,709万元,保证了弱势群体的生活、医疗需要,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绩效目标更明确,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落实刚性要求,严格财经纪律,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加强财政监督。以县直单位为重点开展财务收支检查,查找资金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扶贫专项资金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对扶贫资金进行跟踪问效;配合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财政支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净化理财环境,规范理财程序;开展产业园区财政资金投入情况的专题调研,探索建立健全产业园区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严控“三公”经费。建立预算源头控制、完善支出审批制度、确保经费下降的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财政部门成立内控委,设立内控办,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朝阳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推进了依法理财。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全面清理核实政府存量债务,将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
2017年,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县人民艰苦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一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和政策性减收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县财政收入进入低迷、动荡增长的新常态;二是税源结构不尽合理,采矿业“一枝独秀”的局面未有改变,仍然是我县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难度更加突出;三是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交通攻坚、产业转型、城镇升级、生态提质、精准扶贫、民生事业等资金需求巨大,在当前财税改革进一步深化的形势下,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锐意改革的思维、创新务实的举措积极应对。
朝阳县2017年总决算详见附件。
2017年朝阳县总决算.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