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县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19]7号)要求,现将朝阳县物价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总体公开情况
2018年,县物价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电台、报纸等信息发布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价格管理调控政策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努力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作用。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业务股室有专人负责,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专人统一发布,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对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政府信息,通过各种载体,进行了全面公开。通过朝阳县政府网站、电台、朝阳县报、朝阳日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4条。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以政府网站为平台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及价格信息。二是及时公布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三是编制我县涉企收费目录。通过政府网站,朝阳县报向全县正式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重新调整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49项;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70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18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7项。10月份动态调整涉企经营服务性目录清单14项(其中省管4项,市管5项,市县分别管理5项,其中涉企收费9项)。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时完成政务事项录入工作。物价局政务服务事项共1项,目前,均已上报《政务服务事项指南及审批流程确认表》和《一次性告知书》,现已全部录入《辽宁省政务服务网》 。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无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优化涉企服务。
七、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落实情况
发挥物价系统“12358”投诉咨询热线和民心网作用,大力加强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建设,规范举报办理程序,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动态分析的价格举报工作网络。2018年共受理价格政策咨询和违法行为举报投诉26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16件,违法行为举报投诉10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投诉5件,办结率100%。
八、制度机制建设及落实情况
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推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除涉密项目外,一律按要求主动公开;公开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步骤和程序;及时发布价格管理、收费政策、价格监测等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指南和目录做好修订和更新,主动、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如工作动态、政策法规、重点领域、机关党建等各类信息。加强政府宣传信息培训,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意识。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很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价工作职能。
2019年,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完善责任明确、运转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围绕中心工作,及时掌握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努力创建人民满意政府服务机关。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