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朝阳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工作要求,报告2018年度朝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化工作,加大了领导力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
一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二是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审查机构职责、审查程序、责任追究;三是建立内部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平时检查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公开内容,认真开展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按照《审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要求,目前我局主动公开信息目录:
1.本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办公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领导成员及分工等。
2.涉及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的国家级、省级、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3.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本部门财政预算决算等。
4.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四)拓宽渠道、丰富载体,搭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
我局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高效、方便易行的原则,不断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载体,着力打造内容齐全、功能完善、运行稳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1.通过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开职责权限、办事指南、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对内公开内部管理制度、议事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内容。
2.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定期发布应公开信息。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县政府网站公开24条,政务重点工作专栏公开29条,审计结果公开38条。
年度内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单位概况、工作动态、审计工作、组织建设、政策法规等方面内容。
(三)主动公开形式:通过朝阳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专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除公众在网站主动查阅外,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未收到任何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和投诉。
五、2018年我局无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无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但工作成效与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及公众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宣传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职能和作用认识还不够深,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质量还不够高,仍存在公开不全面等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延伸。
(二)主要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继续加强全体审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使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知晓率。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审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3.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消除网络泄密隐患。加强门户网站的日常保密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同时,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 作。
朝阳县审计局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