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朝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朝县政办发〔2019〕7号),特编制2018年度朝阳县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建立健全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公开政府信息,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按照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朝阳县金融办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精心准备公开内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办内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并通过层层细化分解,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情况
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办通过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主动公开处非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办未收到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先后在朝阳县柳城街道办事处、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门前及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了现场宣传,主要通过设置宣传点、宣传栏、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共发放宣传单2300余份。在朝阳县政府网站刊载了关于我县启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新闻报道,介绍了我县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工作开展情况。在《朝阳县日报》开设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专栏”板块,普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同时鼓励各金融机构在该板块进行合法理财的宣传及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开展工作情况介绍,加大了对打击非法集资正面宣传的力度,加强了舆论引导的程度。在朝阳县广播电台播放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栏目,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权威信息发布工作。在朝阳县有线电视滚动字幕中播出宣传口号。累计县报宣传4期;广播5次,播放时长约10分钟;电视台播放11次,播放时长约10分钟;县政府网站网页报道1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8年,金融办及时回应宣传部转来的舆情信息,做好处置和回应。
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
根据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要求,朝阳县金融办结合实际,开展了县金融办“5.15政务公开日”活动。2018年5月15日上午,县金融办的工作人员来到群众比较多的朝阳银行朝阳县支行门前开展政务公开日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金融热点问题。现场解答群众问题15余次,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政策文件公开数量尚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信息公开规定以及相关新制度的培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舆论监督的能力。
2、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办信息公开制度,优化信息公开内部审批程序,提高公开办理效率和质量,主动接受公众监督,不断提升我办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及时准确发布金融信息、政策解读、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文件及有关业务工作,增加信息发布数量,实时掌握社会舆情动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