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查涉嫌假冒食品行动
发布时间:2020-01-22 来源:朝阳县
近日,在节日市场打假工作中,发现市场上有涉嫌假冒“红梅味素”等3种食品,春节将至,为保障广大群众利益,朝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清查涉嫌假冒食品行动。
涉嫌假冒食品有:
一、涉嫌假冒的“红梅味素”,主要特征标识:生产许可证号QS2101 0304 0001,生产日期为2019年2月4日(注:包括所有2019年1月1日后生产的)。
二、涉嫌假冒的“王守義十三香”,主要特征标识:生产日期(批号)20190809D5J。
三、涉嫌假冒的“金鱼牌精制碘盐”,主要特征标识:湖北广盐蓝天盐化有限公司,生产日期(批号)20191015A5。
此次清查,要求对辖区内经营及使用红梅味素、王守義十三香、金鱼牌精制碘盐等食品的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上述特征的食品,立即予以查封(扣押),追根溯源,依法处理。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保障县域百姓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