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朝阳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19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改革发展大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多次专项会议,对我县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先后下发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朝阳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务公开专项检查迎检工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报送工作》等多个文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我县政务运行的全过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五公开”落实情况
紧紧围绕社会重大关切、精准脱贫、“161工程”建设、“放管服”改革等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我县政务工作“五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坚决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决策方案在决策前都会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2019年,县政府召开的政府全会、常务会、办公会、业务会全部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出席、列席率达到90%以上。对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进行了科学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化解舆情风险。全年共发布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信息85条。
二是着力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方案)确定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特别是对脱贫攻坚、“161”工程、行政审批改革、生态环境整治、金融风险防范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推进执行公开。全年共发布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信息39条;环境保护和环保审批类信息233条;精准脱贫信息77条。
三是全面推进管理公开。大力推进权责清单调整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全部上网公布,并定期进行更新。目前我县已完成辽宁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录入5095项。
四是深入推进服务公开。落实“四办、四减”工作,让更多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最大限度的便企利民。截至目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纸质申请材料、办理环节、承诺时限平均时限均已大幅缩减,最大程度实现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
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栏,对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会议决定的落实情况及重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全年共发布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52条;督查审计整改结果信息26条。
(三)重点领域信息建设情况。10月份,依据省、市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重新设置,新增了包括“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督查审计整改”“行政执法”等共计25项栏目,扩大了重点工作的公开范围,精准了公开事项,大幅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全年发布重点民生和社会公益事业信息67条;质量安全监督和市场监管信息73条;行政执法信息21条;财政预决算及政府债务信息139条。
(四)开展政民互动工作情况。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县长信箱”、“意见征集”、“营商环境投诉”等专栏,与公众进行互动,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全年共收到意见反馈信息35条,采纳8条;接到投诉举报告案件512件,办结455件,办结率为89%。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邀请营商局、卫健局、柳城经济开发区、朝阳县人民医院、统计局等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就“优化营商环境”、“医共体建设”、“朝阳县创业担保贷款”、“县域经济运行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共举办了多场新闻发布会,发布内容已上传到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展示。三是开展“一把手”走进直播间活动。依托朝阳县广播电台,邀请全县27家单位 “一把手”,开展以“营商环境在行动”为主题的直播活动,使群众进一步了解政府相关政策,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四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集中宣传活动。5月15日当天,在朝阳县柳城街道祥泰居小区门前举行大型集中宣传活动。30多家参与单位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册等,与群众互动,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进行现场办公。全县各乡镇在所属地进行政务公开“赶大集”活动。通过在各个集市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解决基层群众的“办事难”问题。五是对于出台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进行全面解读。截至目前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8条,其中县本级文件解读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65 |
46 |
4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35 |
+264 |
877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641 |
-156 |
1599 |
|
行政强制 |
11 |
-3 |
4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3 |
-5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1 |
5933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2 |
0 |
1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2 |
0 |
1 |
0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的事项精细化、精准化程度不够。改进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定期上报制度,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流程,依法保障群众、企业和其他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的权利。二是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要加强。改进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牵头起草部门要创新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改进措施:各部门、乡镇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定期对人员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加强对新《条例》的理解和运用,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四是考核工作不够完善。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形式,完善考核措施,促使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密度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