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县级预算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朝阳县委 朝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朝委发〔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朝阳县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县级预算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以下简称“事前评估”)是指县直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根据本部门和本园景区(以下统称县直部门)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报理由等内容,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对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预算的合理性、投入的经济性、筹资的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县直部门新出台的财政政策和财政预算安排的新增项目,以及执行到期拟继续安排县级财政性资金的政策和项目(以下统称“项目”)。
第四条 事前评估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公正,依据充分。事前评估工作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市和县有关要求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在评估过程中,应收集相关文件及资料,为评估结论提供依据支持。
(二)重点突出,科学规范。事前评估工作的重点是评估财政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投入的经济性等,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
(三)精准及时,有效应用。县直部门组织开展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向县财政局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须在预算编制启动前完成。未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或者绩效评估结果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第五条 事前评估的主要依据:
(一)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二)国家、辽宁省、朝阳市和朝阳县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和方针政策等。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等。
(四)部门和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等。
第二章 事前评估的基本内容
第六条 事前评估的基本内容:
(一)实施的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内容与县级政府以上的宏观政策、行业政策、主管部门职能和规划、当年重点工作是否相关;是否具有现实需求、需求是否迫切,是否有可替代性,是否有确定的服务对象或受益对象;是否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或可持续性效益;项目效益是否能够满足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二)实施的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组织管理机构是否能够可持续运转;项目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是否与绩效目标相匹配;技术方案是否完整、先进、可行,有关的基础设施条件是否能够得以有效保障;各项业务和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技术规程、标准是否完善,是否得到有效执行;针对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可能存在的风险,是否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三)预算的合理性。主要评估财政资金投入的预算决策是否规范、合理,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和承受能力是否科学合理;预算是否与绩效目标、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其中,民生类政策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
(四)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主要评估项目是否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是否与部门的长期规划目标、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项目的产出和效果是否相关联,受益群体的定位是否准确,绩效目标与要解决的问题以及现实需求是否匹配,是否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挑战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与项目高度相关,是否细化、量化。
(五)投入的经济性。主要评估财政预算资金投入及资源配置是否高效、经济,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项目单位是否有类似项目得到财政资金重复支持;项目分年度财政资金投入是否与分年度实际支出需求金额相匹配;项目立项报告或实施方案中的重要经济评价指标与预期目标是否一致;基金类财政资金投入的预期杠杆效应。
(六)筹资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是否明确,各渠道资金到位时间、条件是否能够落实。
(七)其他需评估的内容。主要评估项目单位对项目筹资及执行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认识是否全面并设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等。
第三章 事前评估的组织管理
第七条 县财政局负责事前绩效评估的统筹指导工作,拟定事前评估规章制度、技术规范等。
第八条 县直部门负责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的具体组织实施,指导预算单位配合开展事前评估工作。其中,事前评估政策涉及两个以上个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符合《辽宁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97号)中第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重大财政政策和项目,由县直部门会同县财政局,采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或聘请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等方式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作为财政风险评估报告,由决策承办单位提请决策机关进行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 预算单位负责提供政策和项目相关材料,配合完成事前评估工作。根据事前评估意见完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第四章 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
第十条 事前评估的方式包括网络调查、电话咨询、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适时根据工作需要,可采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参与等方式。
(一)网络调查。是指通过互联网及相关媒体开展调查,向评估对象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二)电话咨询。是指通过电话对专业人士、评估对象及其他相关方进行咨询。
(三)召开座谈会。是指组织特定人员或专家座谈,对评估项目集中发表意见和建议。
(四)问卷调查。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评估对象等利益相关方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
(五)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参与。是指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参与事前评估工作,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可分别从预算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社会公众可从政策和项目收益群体的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事前评估方法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专家评议法、标杆管理法、功效系数法等。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事前评估。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通过将项目的预算支出安排与预期效益进行对比分析,对项目进行评估。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预期实施效果、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预算支出(项目)安排的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估。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对项目进行评估。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预期效益不易计量的项目,通过综合分析测算其最低实施成本,对项目进行评估。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估。
(六)专家评议法。是指专家在阅读相关资料后,将自己的看法、观点、建议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定性或定量方式表达出来,对评价对象做出最终价值判断。
(七)标杆管理法。是指一项有系统、持续性的评估过程,通过不断地将评价对象与国内甚至国际上居领先水平者相比较,以获得持续改善预算绩效的方法。
(八)功效系数法。是指根据多目标规划原理,对每一项评价指标确定一个满意值(上限)和不允许值(下限),计算各指标实现满意值的程度,并以此确定各指标的分数,再经过加权平均进行综合,从而评价被研究对象的综合状况的方法。
第十二条 事前评估方式和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评估。
第五章 事前评估的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为确保事前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事前评估工作应当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包括事前评估准备、事前评估实施、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三个阶段。
第十四条 事前评估准备阶段
(一)明确事前评估组织形式。县直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明确评估组织实施形式。
(二)确定事前评估任务。确定评估目的、依据、内容、任务、评估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三)成立事前评估工作组。成立事前评估工作组,组织开展事前评估各项工作,了解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目标和工作要求,确定具体工作联系人。
第十五条 事前评估实施阶段
(一)拟定工作方案。按要求拟定具体的事前评估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项目概况、评估对象和内容、评估目的、评估依据、评估的思路及重点、评估方法、评估指标体系框架和评分标准、评估进度和人员安排以及工作保障等。
(二)县直预算单位提交资料。预算单位按照资料清单要求提交具体资料,包括项目基本概况、绩效目标及项目设立依据、实施计划、相关预算等。
(三)审核资料。及时跟踪了解县直部门和预算单位的项目资料提供情况,并对所提供项目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和全面分析,对基础数据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对于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充上报,逾期视同资料缺失。
(四)实施事前评估。运用相关信息收集方式、绩效评估方法对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投入的经济性、预算的合理性、筹资的合规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结论。
第十六条 事前评估总结及应用阶段
(一)撰写并提交报告。评估工作组根据专家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评估意见,按照规定的文本格式和要求,撰写事前评估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财政局提交事前评估报告。
(二)结果反馈与应用。县直部门将事前评估结果作为预算申请及项目库入库的依据。
(三)资料整理归档。评估工作完成后,按县直部门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将评估工作底稿、事前评估报告等资料整理归档。
第六章 事前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 事前评估报告分为正文和附件两部分。
第十八条 事前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评估对象概况。
(二)评估的方式方法。
(三)评估的内容及结论。
(四)评估的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十九条 事前评估报告附件应包括项目相关申报资料、评估专家意见等内容。
县直预算单位应当对提供的项目相关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七章 事前评估结果及其应用
第二十条 事前评估结果分为“建议予以支持”“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建议部分支持”和“建议不予支持”。
事前评估结果须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得出,“建议部分支持”的结论需在结论中明确支持和不支持的具体内容,以便申请预算使用。
第二十一条 县直部门及预算单位应根据事前评估结果,改进管理工作,调整和优化本部门本单位预算支出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县直部门在申请新设立专项资金时,应当提交事前评估报告,将事前评估结果作为申请新设立专项资金的必备要件。
第二十二条 县财政局应结合预算评审,对县直部门提交的事前评估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审核未通过的,不得纳入财政支出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县财政局根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适时聘请第三方对县直部门提交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进行再评估。
第八章 事前评估行为规范
第二十三条 对在事前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干扰、阻碍事前评估工作的部门或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采取委托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事前评估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严守职业道德,遵守保密纪律。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各县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细则。各乡镇场(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场(街道)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朝阳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2、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参考提纲)
2-1、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绩效目标申报表
2-2、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2-3、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1:
事前绩效评估资料准备清单
一、项目单位需填报的资料
1.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3.事前绩效评估项目预期绩效报告(仅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时填报)。
二、项目单位需准备的资料
(一)政策制度性文件。
1.国家、辽宁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国家、辽宁省、朝阳市以及朝阳县确定的大政方针、政策(包括市级以上相关领域文件及县级领导批示等);
3.部门或行业的发展规划(计划);
4.部门或单位工作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5.相关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6.与项目相关的组织管理制度。
(二)立项申请资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3.调研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立项专家论证意见;
4.项目初步设计资料或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图纸;
5.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部分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6.项目调整情况及其报告和批准文件。
(三)预算申请资料。
1.项目预算及明细、测算说明;
2.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价格及依据;
3.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定额;
4.反映预算资金分配的政策依据、测算依据、定额标准等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附件2: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参考提纲)
项目(政策)名称:
预算单位:
县直部门:
评估机构:(仅在委托第三方机构时填列)
评估时间:
一、评估对象
项目(政策,下同)名称:
预算单位: 县直部门:
项目属性(新增/延续):
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资金总额: 其中,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概况:
二、评估方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二)论证思路及方法。
(三)评估方式(含专家名单)。
三、评估内容
(一)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三)预算的合理性。
(四)预期绩效的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
(五)投入的经济性。
(六)筹资的合规性。
四、评估结论与相关建议
(一)评估总体结论
(二)评估相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阐述评估工作基本前提、假设、报告适用范围、相关责任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六、相关表格及报告(详见附件2-1至2-3)
附件:2-1.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绩效目标申报表
2-2.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2-3.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仅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时使用)
附件2-1: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绩效目标申报表
(XX年度)
项目(政策。下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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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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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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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预算 资金(万元) |
实施期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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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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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目 标 |
实施期目标 目标1: 目标2: |
年度目标 目标1: 目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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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指 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实施期指标值 |
计划 完成 时限 (x年 x月)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计划 完成 时限 (x年 x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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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算符号 |
内容 |
度量单位 |
运算 符号 |
内容 |
度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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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 指标 |
指标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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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指标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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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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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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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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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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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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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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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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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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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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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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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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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成本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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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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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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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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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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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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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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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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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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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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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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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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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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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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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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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 效益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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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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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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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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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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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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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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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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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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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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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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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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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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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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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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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 |
指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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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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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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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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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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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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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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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实施期预算资金总额填写项目的实施期拟安排资金总额。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年度预算资金总额填写预算所属年度申请预算资金总额。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3.绩效目标描述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在实施期和预算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4.绩效指标是对项目绩效目标的细化和量化,量化“指标值”的填报用数值描述,在“运算符号”栏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等运算符号,在“内容,,栏填列量化数据,在“度量单位”栏填列数据单位;不可量化的“指标值”在“内容”栏进行定性描述,不必选取运算符号。
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等一级指标:
(1)产出指标反映根据既定目标,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产出指标可进一步细化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等二级指标:
①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人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数”等;
②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培训合格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验收通过率”等;
③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培训完成时间”、“补贴发放时间”等。
④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情况,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人均培训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等;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效益指标可进一步细化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等二级指标:
①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促进农民增收率或增收额”、“采用先进技术带来的实际收入增长率”等;
②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带动就业增长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改善情况”等;
③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空气质量优良率”、“万元GDP能耗下降率”等;
④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三级指标,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3)满意度指标属于预期效果的内容,反映服务对象或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满意度指标可进一步细化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等二级指标:
①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反映服务对象或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的三级指标,如“参加培训人员的满意度”、“基层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②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反映社会公众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的三级指标,如“参加应急救援培训的社区居民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附件:2-2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
与管控措施申报表
申报单位:
项目(政策,下同)名称: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填报说明 |
预期绩效实行情况/管控措施阐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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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决策 |
绩效目标 |
目标内容 |
依据县级、县级以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项目申请理由,对项目预期总目标、阶段性目标进行简要阐述;对总体目标分解后的项目预期年度目标进行详细阐述,明确具体目标内容(数量、质量、成本、时效、效果及满意度等)及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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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 |
决策依据 |
对项目设立遵循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重点内容进行简要阐述,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项目申请理由、计划解决的问题,围绕问题说明项目实施规划的设定情况或预计设定计划. |
|
||
过程 |
决策程序 |
明确阐述项目立项过程中已履行或预计履行的申请、报批程序,若在立项过程中存在调整,请详细阐述项目已履行或预计履行的调整、报批手续. |
|
||
项目管理 |
项目资金 |
预算管理 |
结合绩效目标及项目内容,阐述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考虑的资金分配因素、采用的资金分配方式方法,分配时依据的政策文件等:并明确预算编制详细结果,各部分内容测算金额、标准,测算依据等;同时针对项目执行计划说明预算执行计划拟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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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 |
若项目资金存在多渠道来源,请阐述财政性资金及其他来源资金、预计落实时间、条件等.以说明相关资金来源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并能够支持项目顺利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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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
阐述项目预算执行可遵循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计划拟定并遵照执行的财务管理规范文件:明确执行过程中预计采用的方式方法或推行的相关机制,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促进项目会计核算、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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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 |
组织机构 |
阐述项目单位为保证项目顺利、有效实施已搭建或计划搭建的组织管理机构及内部成员分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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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
阐述项目实施可遵循的相关项目管理制度.以及计划拟定并遵照执行的项目管理规范文件;结合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内容阐述项目实施方案的设定情况或预计设定方案的时间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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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控制 |
阐述项目实施过程中计划采用的方式方法.推行的管控措施、机制等,以确保与项目相关的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得以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得以落实;项目实施程序科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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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3
事前绩效评估项目(政策)预期绩效报告
(参考提纲)
项目(政策,下同)名称:
项目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
填报时间:
一、项目和政策(以下简称“项目”)基本情况
说明项目背景、项目主要内容等。
二、项目实施的相关性
说明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与部门职能、相关政策及规划、现实需求、省财政资金是否应该投入等方面的相关性等。
三、项目绩效目标
说明项目的总体绩效目标以及具体指标,绩效目标内容应具体明确、符合项目现实需求及部门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指标内容应具体细化、量化,并且要有可衡量的评价标准。说明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所考虑的因素,如何根据需求设定,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具有可考核性和可实现性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说明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程序,人、财、物等基础条件保障情况,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以及对不确定因素和风险的控制措施等。
五、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说明与项目相关的政策、行业环境等方面的可持续性,预期产出及效果的可持续性,组织管理机构、运行机制的可持续性。
六、项目预算
说明项目的预算构成,预算测算依据和标准,财政支持的范围和方式,财政经费保障渠道和方式等。
七、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