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国营农场,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打防管控能力水平,根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朝阳市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40号),县政府决定建立朝阳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底线思维,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按照防暴恐、强防范、建机制、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坚持标本兼治、多方施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坚持打击整治与建设长效机制相结合,严格落实地方、部门监管责任和石油、管道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遏制非法经营汽油案件发生,保障输气管道安全,全面提升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
二、主要职能
统筹协调全县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掌握分析输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形势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制定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措施和规范;预防、打击非法经营汽油等涉油犯罪;推动制定并督促落实石油石化系统治安反恐工作制度,切实提升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地方、部门、企业落实安全保护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协调指导有关地方、部门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部门、地方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国资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辽河油田然气集团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朝阳县华英燃气有限公司、辽宁华新天然气有限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公安局为牵头单位。根据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减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内保大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内保大队大队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有关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和成员单位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或联络员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主持。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委、县政府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制认识涉油气违法犯罪对国家能源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带来的严重危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责,主动研究谋划,落实针对性措施。要专人负责,制定方案,完善责任制度,确保打击整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打防并举,协同发力。各成员单位要在联席会议总体框架内,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开展专项打击、重点整治、综合治理、监督管理等工作,切实形成整体合力,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
(三)健全机制、推进落实。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和专题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制定落实定期报告、重大情况通报反馈、重大事项联合督办、重大活动专项部署等工作制度;要与其他成员单位加强信息通报和沟通共享,及时总结工作,通报经验做法,分析形势、研究问题,督促推动工作落实。
(四)补齐短板,提升能力。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适时开展联合调研,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尽快加以解决,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打击整治能力和石油、管道企业治安防范水平。
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附件:1.朝阳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名单
2.朝阳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朝阳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张立国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 张翼鹄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国君 县工信局副局长
高云阁 县住建局副局长
丛日东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
赵丙良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柳旺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鲍东兵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陶 涛 县新能源办副主任
吕树瑞 县国资办副主任
肖云鹏 辽河油田燃气集团天然气管道分公
司副总经理
史新华 朝阳县华英燃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亚喜 辽宁华新天然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附件2
朝阳县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石油企业安保防恐工作;全面推进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等管控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强行刑衔接,依法办理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涉嫌非法经营、生产假冒伪劣汽油等刑事案件;指导有关部门处置涉油气群体性事件。
二、县委政法委。把石油及输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部署和年度考核,组织开展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三、县发改局。组织编制全县输气管道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县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跨域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推动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对石油石化企业和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并录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
四、县工信局。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指导成品油经管企业规范经营,督促其严格落实执行成品油进存台账制度,防范不合规油品进入成品油零售分销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销售质量不合格、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五、县国资局。督促所监管石油企业加强油气安全保护工作,加强保卫力量、保卫经费投入,强化考核奖惩。
六、县住建局。落实行业主管责任,负责对辖区内管道天然气运行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七、县环保局。实施对石油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依法查处环保手续不齐全、无环保设施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超标等违规行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损定,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污染环境案件鉴定等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改装运油车辆的打击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路查路检工作。
九、县应急管理局。组织跨域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油气输送管道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辽河油田然气集团天然气管道分公司、朝阳县华英燃气有限公司、辽宁华新天然气有限公司。严格落实石油及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对本系统油气安保防恐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油气安保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加强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建设和安保经费投入,加强安全防范科技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安保防恐工作能力水平;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维护企业内部安全稳定;参与、支持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