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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情况
发布时间:2020-12-17 来源:朝阳县

朝阳县权责清单2015年制定,当时县政府49个部门开展自查、进行梳理清理后,共报送各类行政职权3413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处罚2622项,行政强制90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73项,行政确认101项,行政奖励12项,行政裁决11项,其他行政权力173项。

经审核确认,共保留行政职权1128项,其中行政许可152项,行政处罚569项,行政强制61项,行政征收18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91项,行政确认70项,行政奖励12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122项。

2017年,承接取消省级行政职权事项11项,其中承接9项,取消2项。取消市级行政职权事项10项。

《朝阳县政府工作部门(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共计468项,其中行政许可268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确认62项、公共服务事项74项。

2019年,朝阳县各部门权责事项事项调整为3776项,其中,行政许可375项、行政确认119项、行政征收24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奖励109项、行政裁决8项、行政检查165项、行政处罚2657项、行政强制140项、其他行政权力14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