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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朝阳县


2020年,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朝阳县统计局紧密围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持续扩大公开范围,有效强化组织领导,深入抓好工作落实,进一步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政务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结合统计部门工作实际,从统计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统计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一年来,朝阳县统计局向政府机关及社会各界提供统计数据咨询服务650余次;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朝阳县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篇,公开政府信息数13条;编制《2019年统计年鉴》300本;通过参加县政府网站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公开朝阳县2020年季度主要经济指标情况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五、主要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果,但与公众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公开信息形式有待完善。在日常工作中,比较注重通过网站与电话咨询公开政府信息,其他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精,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1、结合实际,规范操作。对本局的信息,特别是统计信息进行梳理,建立规范化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我局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我局政务信息的全面、及时的公开、更新。

2、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培训,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3、大力开展统计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同时,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