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农业行政工作的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将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编制工作发布如下:
(一) 思想明确,加强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全局内部的管理水平和全体干职工职业道德水平及机关权力运行透明度与办事效能为目的。为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科教股、法规股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责任,组织对政府信息编制发布工作。建立政务公开信息编制发布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发布信息编制发布的范围,对应工作及时由局信息员编制后,经局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二) 行政审批设立农业对外办理窗口
1、为了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广大群众,我们局里派出了两名专职业务人员,长期进驻审批大厅工作,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实行“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在审批中心窗口制作了审批流程图,印发审批事项告知单和服务指南,推进政务公开,方便办事群众。来窗口办理业务的,只要资料齐全,都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2、为深入推动营商环境建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服务,提升县农业农村局良好社会形象,我局召开了多次营商建设专项工作会议,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把我局行使的431项行政职权事项分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人员,建立了完善的责任分工制度。按照县营商局的要求,所有下放职权清单全部承接,实现我局政务服务事项 “应进必进”,并完成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录入及维护工作,积极推行“不见面审批”引导办事群众将政务事项进行网上申请办理,截止到2020年底网上办件数为7924件,好评率100%。
(三)信息编制发布工作
2020年朝阳县农业农村局拓宽信息渠道,提高上报质量,积极做好信息采编、上报工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60余条,上报政府办信息股、县委办政府网站、精神文明办公室、朝阳日报、朝阳县报60余条,新闻传播20余条,对于我局的工作重点均做以宣传和编报。
(四)在线解读农业发展。
2020年农业农村局局长参加了 “营商环境在行动”走进直播间节目访谈,介绍了朝阳县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能,当前农业现状、发展方向、惠农政策等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讲解了乡村振兴中农业重点工作及农业发展方向和优化营商环境实行“一站式”“最多跑一次”服务。
(五)涉农补贴标准目录。
2020年已将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农机购置补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改饲5个涉农补贴项目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及公开渠道已在政府网站全部公开,发放各乡镇2020年朝阳市强农惠农政策汇编1000本。
(六)稳步推进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
2020年在北四家子乡五花吐村、台子镇六家子村开展了辽单575套种小麦等4项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面积300多亩;与辽宁省农科院玉米所合作,在柳城街道牟台子村开展了19个玉米新品种、5项实用技术、1项玉米超高产创建的“粮丰工程”试验示范工作;全国基层农技推广补助项目实施了13个主导品种和7项主推技术的推广,对78名技术指导员和218名科技示范主体进行了主推技术培训,5个科技示范基地开展了蔬菜、谷子等作物的50项试验示范,并接待双塔区、建昌县等考察学习8次、300余人,“中国农技推广”APP综合使用率在全省名列前茅。
(七)加强农业行政执法。
为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农资打假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做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147台次,出动执法人员64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474余份,对全县的28个乡镇、32个集贸市场、3家经营企业、125个经营户、4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展开了拉网式排查,监督抽查种子品种等186个。通过农资打假“春雷”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资市场秩序规范,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农业生产和推进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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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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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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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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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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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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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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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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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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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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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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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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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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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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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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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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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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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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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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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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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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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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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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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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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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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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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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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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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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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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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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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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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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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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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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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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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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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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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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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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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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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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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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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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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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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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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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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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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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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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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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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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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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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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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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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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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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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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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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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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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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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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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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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员对政务
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细化单位公开事项,实行单位负责人审查制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明确公开的侧重点,深入做好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工作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密度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