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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5 来源:朝阳县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朝阳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联系起来,围绕全县卫生健康中心工作,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提高了卫生健康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卫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的部门形象。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度不断完善

为了更好的指导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重新调整了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主要职责和工作机制。全年召开专题政务公开工作会议2次,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定《朝阳县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行了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修改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我局政府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对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参与公开的广泛性、公开形式的合法性,以及意见的听取、采纳等方面提出要求,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抓住关键,注重舆情引导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坚持从重点部门、重要环节、重大问题入手,关注民生,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强化对舆情引导,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一是加大对我局政务服务等信息公开力度,对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都通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开。二是对医改重点工作进行公开,让群众了解医改重点工作。三是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依法行医、廉洁高效、注重实效,民主监督的原则,对医疗卫生机构概括、医疗机构环境、医疗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流程、投诉方式等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2020年我局共公开各类信息326条,其中,主动公开326条。

(三)丰富载体,拓宽公开渠道

为了方便公众了解、获取卫生健康信息,我局积极丰富公开载体,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一是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活动当日我局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要求,运用集市、宣传车开展宣传活动。悬挂横幅标语50多幅,发放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折页5000多份,举办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5期,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二是实现网上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对卫生健康相关政策、办事指南等进行公开。三是加大新闻媒体公开力度。通过朝阳日报、朝阳县报、朝阳县电视台、电台、掌上朝阳、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对卫生健康相关政策、惠民措施进行公开,并设立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四是疫情期间,我局设立了全县疫情防护咨询热线电话,通过朝阳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布,共收到群众咨询2000余个。通过宣传,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公开透明度,为减轻猜疑、降低恐慌和做好自我防护起到了积极地引导作用。疫情期间累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资料46.3340万份。宣传栏300个,健康宣教20次,接受宣教14.0190万人次。五是卫生健康局领导走进直播间,先后以疫情防控、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医疗健康、诊疗服务、健康扶贫、免费义诊等内容走进直播间公开卫生健康工作服务等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1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0

1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0

38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410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由于疫情防控和营商环境工作需要股室人员少,工作量大。人力和工作量的不匹配,部分公开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不能切实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

2、各医疗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医疗单位对信息公开缺乏足够的认识。

(二)改进情况

当前,社会各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关注,我们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医疗。

1、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决策机制。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影响深远的卫生健康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点项目等政府信息,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先期分析、预测和评估可能出现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保证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和科学性。对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信息,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通过举行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各界群众的意见。

2、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运行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进一步明确执法事项的执法主体、依据、权限和责任,建立科学有效、公开透明的权力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和备案程序,定期进行清理、评估。

3、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网上办件、综合受理、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引导办事群众将政务事项进行网上申请办理,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运转更加规范、高效、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对我局重点岗位部门营商局环境承诺书及监督电话进行公示。

4、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能力建设。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和政务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培训,普及政务公开理念及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更好地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掌握情况、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和推动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