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有关《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现将朝阳县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20年以来,我县政务公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为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有关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按照中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多次专项会议,对我县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年初以来,我办先后下发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朝阳县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多个文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强化领导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我县政务运行的全过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建设情况。依据省、市相关要求,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进行了重新设置,新增了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栏目,扩大了重点工作的公开范围,精准了公开事项,大幅提升我县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按照省、市要求,我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正在不断更新中。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根据上级要求,确定了工作流程,规范了答复标准。全年受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2件。
(四)稳步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县政务公开办和督查室多次就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截止今年8月已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和26个国家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五)开展政民互动工作情况。一是邀请教育局、扶贫办、医保局、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局等多名新闻发言人,就“疫情防控”、 “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和“健康扶贫工作”“经济指标”等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政民互动工作取得良好效果,确保了群众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发布内容已上传到政府网站,进行集中展示。目前我县的新闻发布会已经形成比较正规、完整的模式;二是依托县广播电台“与你同行”平台,邀请多家县直单位主要领导,每周一至周五早8:00-8:30走进直播间进行政策解读,解答群众咨询120多件次。让群众更加了解政府相关政策,受到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赞誉。 三是组织开展第十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我县紧密围绕“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活动主题,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政务公开宣传活动。县长刘力东同志在朝阳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对我县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制定“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计划。下发了《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县2020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精心准备、开展宣传活动。四是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我县召开设施农业建设工作座谈会邀请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企业家11人、设施农业种植大户3人交流座谈;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我县共邀请10名学生家长参会;朝阳县城乡公交一体化会议,邀请集聚区、开发区、三燕客运相关企业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会。凡是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我县以适当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公众列席决策会议制度。
(六)人员培训情况。我县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新录用公务员教学培训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我县对新录用公务员组织开展了政务公开培训会,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了详细解读,新录用公务员100余人参加会议。此次培训,我县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指导,不断完善讲义和课件。我县融媒体工作人员参与摄像录制。此次培训班的举办,让我县新任职的公务员充分认识初任培训的重要意义,提升了自身能力素质。推动了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出新出彩,为打造法治、透明、高效型政府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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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62 |
267 |
26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50 |
+5 |
4018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55 |
0 |
1149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701 |
+3 |
1632 |
|
行政强制 |
115 |
0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7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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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1 |
8578万元 |
||
|
|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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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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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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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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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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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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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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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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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力度需要加强。改进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牵头起草部门要创新解读形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二是工作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改进措施: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新录用公务员教学培训计划。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对新录用公务员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详细解读。三是考核工作不够完善。改进措施: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创新考核形式,完善考核措施,促使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考评体系,加大考评密度和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朝阳县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