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及上级相关部门对学校饮食饮水管理工作的要求,及时、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朝阳县教育系统重要紧急信息联动机制》(朝县教发【2020】209号),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学校师生员工“舌尖上的安全”,力争把学校建设成“最文明、最整洁、最安全”的地方,树立我县教育系统饮食饮水卫生安全新形象。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饮食饮水安全事故、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饮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守护好全县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稳定。
三、工作原则
(一)全程预防、全程控制。学校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教职员工和学生食物中毒或其它食品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学校要按照“校长统一领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员具体负责”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
(三)科学决策、群防群控。学校要建立有关组织,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学校日常监测、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坚持群防群控。对可能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四)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学校对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作出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极力控制事故发展和势态蔓延,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处理及整改工作。
四、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朝阳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广民
副组长:王朝晖 李志才
成 员:马井骞 张庆伟 闻畅 张志桥 田雨龙 赵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职业体艺股。
五、应急处理措施
学校一旦发生教职员工和学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要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校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必须立即停止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抢救(特殊紧急情况首先拨打附近卫生院、120急救中心)。积极做好中毒师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配合、谅解。
3.事故发生后,各校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朝阳县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先15分钟内口头报告初步情况,半小时内报告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基本情况,1小时内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舆情、发展趋势等详细情况,并全程跟踪续报。然后由县教育局在2小时内向县委办和县政府办报告情况,同时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人员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中毒人员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务必提供“留样”食物。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并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中毒人员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6.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更不得进行渲染和夸大,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7.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心理舒缓工作。
8.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责任人应等候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六、预警与报告
(一)加强日常监管
各校必须制定本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学校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尤其是食品采购、操作加工过程、贮藏、消费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对师生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严把入口安全关。
(二)报告制度
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校长,校长接到报告后必须按照相关要求。由校长或信息员第一时间向朝阳县教育局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然后由县教育局向县委办和县政府办报告情况,同时报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配合政府负责组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2.责任追究
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要组织力量做好中毒人员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3.总结报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应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处置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朝阳县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系电话:8997095 8997062 8997076
联系人:马井骞 13942102430 张庆伟 13134215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