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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朝阳县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朝阳县公安局编制。本报告由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大局、转变职能,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推行警务公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为立足点,有效借助各类信息化手段,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阵地,开展“互联网+警务”模式,打造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平台,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窗口”办事效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最大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加强组织,完善各项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系列会议要求,公安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与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一同部署、共同推进,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部署工作,进一步强化制作、编辑、审核、发布程序等方面的规定,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保证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二)重点突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不断增加。2021年,我局向省民心网、县委、县政府、政法委、朝阳日报、朝阳县报报送各类公安信息106篇。向政府办信息股报送各类综合信息47篇;县委办报送信息39篇;刊发各类新闻稿件71篇。向政府网站报送政务公开信息15篇。

(三)成效明显,“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不断深化。2021年公安局依托省 “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警务微信群,公安政务微博等三大平台,开展网上信息公开、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工作。一是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平台”服务模式。在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办理户口、出入境、交通违章及公安业务查询等各类业务7908件。二是开展“互联网+警务微信群”矩阵模式。我局社会防控群发布各类通知、预警300余条,为群众提供即时网上咨询服务160余次。三是推进 “互联网+政务微博”宣传模式。共发布原创微博78篇,向上级公安机关上报素材25件,省厅、市局原文采用1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细致,政策解读类信息公开相对较少;二是公开渠道和方式较为单一,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差距;三是接受监督、整改问题等质效还不够,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2022年,公安局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重点在以下“五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广大民警,特别是基础领导的思想认识。研究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加强培训工作。定期举办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送教下基层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素质。

(三)扩大公开范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要求,保证全面、真实、客观、公正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四)创新公开渠道。重点抓好职能重组、流程再造、资源整合,改变指挥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公安”和传统媒体推进公开工作,做好信息更新,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交流互动,提升群众认知、认可程度。

(五)营造公开氛围。采取“政民互动”、“新闻发布制度”、“集中宣传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法规政策、公安工作,宣讲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营造人民群众关心公安工作、关注政务公开的浓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