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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来源:朝阳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朝阳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朝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飞舟任组长,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办,负责日常事务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局机关各股室信息公开职责。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制度,加强工作统筹,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公开范围及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由各股室负责人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实行“谁审核,谁负责”,有效保障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拓宽渠道,及时公开。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纸、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博、普法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三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等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将有关业务和最新的办事结果公开并与群众互动交流,提高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年,因我局大量精干力量下沉驻村,导致司法行政公开的信息数量与公众的需求量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信息质量还有待提高,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今后工作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根据要求,探索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提高公开数量和质量,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情况说明:因我局有关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个别案件涉及个人隐私问题,部分信息属于涉密范围,依法不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