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或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和省直机关各部门、外县领导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县政务活动组织安排。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四)审核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请示、报告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办理市政府和各部门及各方面的来文来电。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
(六)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报告督查情况,指导协调和统筹规范政府系统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县政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工作。
(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县政府系统承办的省、市和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九)负责全县政务信息搜集、整理、报送工作,指导全县系统信息工作。
(十)负责规划协调、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县政府系统政务舆情应对工作。
(十二)负责协调组织县政府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县政府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十三)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或参与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县政府有关重要文件,起草县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等文稿,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县政府重点工作新闻通报工作。
(十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智库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推动党和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县政府宣传工作,为推动县政府重点工作和政策措施的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务公开,指导各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负 责 人:李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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