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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9 来源:朝阳县

朝阳县财政局是朝阳县人民政府主管财政收支和财政监督工作的综合经济部门,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承担着组织收入、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

一、主要职责:

朝阳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拟订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负责“五个一”平台建设、“六大战役”及投资发展环境建设相关财政工作等。

二、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流程

主要领导确定议题或者机关党组办公室向各股室征集重大事项决策议题;机关办公室组织召开党组会,邀请县纪委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与会领导对事项进行集体研究、集体讨论,个人发表意见;表决通过;形成会议纪要;通知承办部门;将会议纪要转发给各部门,保存会议纪要;承办部门依照会议纪要办理。

负 责 人:郭建平

办公地址:朝阳县柳城街道燕京街12号朝阳县财政局

邮编:122629

联系电话:0421-8996682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