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22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朝阳县
各乡镇(场、街道):
2022年我县共计划使用7370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总体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拟定我县2022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投向为产业发展类项目25个,其中,养殖类10个,设施农业类12个,加工类2个,光伏发电类1个;到户类1个,为五小产业项目;社会保障类项目6个,其中,金融扶贫类1个,公益岗位补助类1个,雨露计划类1个,危房改造类1个,扶贫项目资产保险类1个,培训费项目1个,分别为:
1.拟为养殖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606万元;
2.拟为设施农业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351.97万元;
3.拟为加工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04万元;
4.拟为光伏发电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70.53万元;
5.拟为金融扶贫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26万元;
6.拟为公益岗位补助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451.5万元;
7.拟为雨露计划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165万元;
8.拟为危房改造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195万元;
9.拟为扶贫项目资产保险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350万元;
10.拟为培训费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50万元;
11.拟为到户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500万元。
附件:朝阳县2022年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