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2022年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
发布时间:2022-05-19 来源:朝阳县
各乡镇(场、街道):
2022年我县共计划使用4191.4万元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经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总体围绕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目标,拟定我县2022年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投向为产业项目2个,其中,设施农业类1个,光伏发电类1个;基础设施类项目(人居环境整治)1个;项目管理费1个,分别为:
1.拟为设施农业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1491.34万元;
2.拟为光伏发电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2247.15万元;
3.拟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411万元;
4.拟为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使用补助资金41.91万元。
附件:朝阳县2022年中央第一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表
朝阳县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