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1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2.事项简述: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3.办理材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工伤鉴定书复印件、(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5)工伤认定书原件和工伤鉴定书原件;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朝阳县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社保26号窗口;10.咨询查询途径:0421-8993018;11.监督投诉渠道:0421-89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