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6.2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发布时间:2023-07-23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事项名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2.事项简述: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亡时间,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死亡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丧葬补助金。
3.办理材料:(1)工亡认定书复印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4)死亡证明复印件、(5)单位名称、单位的开户号、银行的开户行号、(6)工亡认定书原件(核对后单位拿回)、(7)工伤认定书复印件、(8)工伤鉴定书复印件、(9)工伤职工基本信息表、(10)工亡职工及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领核定表、 (11)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增减变动明细表、(12)火化证明、(13)居民死亡医学证明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窗口送达;
7.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8.办事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0(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9.办理机构及地点:朝阳县行政审批大厅二楼社保26号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0421-8993018;11.监督投诉渠道:0421-8993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