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发布时间:2022-07-24 来源: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服务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劳动者。2、申请人权利和义务:(1)应当每月主动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联系,如实向机构反映积极求职情况;(2)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在就业后,应在30日内到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2、申请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办理流程:符合申请条件人员携带手续到所属县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4、办理时限:现场办结。5、办理地点:朝阳县柳城街道燕州街1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朝阳县就业局43号、44号窗口6、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现场告知。7、咨询电话:0421-899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