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教师陪餐情况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为了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饮食饮水安全,要求每个学校的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要轮流陪餐。
1.学校领导、食堂管理员或教师代表要轮流陪餐。学校统一制定陪餐安排表,并交由食堂管理人员存档备案。(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对陪餐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2.陪餐人员必须提前进入食堂,负责对当餐食堂饭菜的外观、口味、质量等进行认真评价,负责对食堂卫生环境、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负责征求就餐学生的意见建议,并做好陪餐记录。
3.陪餐记录内容应包括日期、餐次、饭菜的品种名称、口味、质量等的直观评价,学生反馈意见,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陪餐人签名等。陪餐记录必须由陪餐人员在本次陪餐后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