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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柳城街道腰而营子村李立艳卫生室超范围开展口腔诊疗活动(处罚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8 来源: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朝县卫罚 2019-2-010

对象类别:

自然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立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执法

违法事实:

朝阳县柳城街道腰而营子村李立艳卫生室超范围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处罚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朝阳县柳城街道腰而营子村李立艳卫生室超范围开展口腔诊疗活动

罚款金额(元):

1200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7-3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99-12-31

处罚机关:

朝阳县卫生健康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