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位于朝阳县清风岭镇老窝铺村,行政区划隶属于辽宁省朝阳县清风岭镇管辖。
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0°15'57"北纬41°11'02"。
矿山始建于2008年,原矿山名称朝阳县长在营子乡圣林采石厂,2011年更名为“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经济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规模为2.0万m3/a,开采矿种为安山岩,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开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采矿证到期后,受多种因素影响,矿山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朝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第52期,2021.9.15)精神,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关技术工作,同时提高了生产能力,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文件的要求,委托朝阳万通矿产勘察设计有限公司从新编制了《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022年1月24日,朝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朝阳万通矿产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建筑用安山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评审。
朝阳鸿源石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安山岩,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设计的生产规模由2.0万m3/a提升至5.0万m2/a,设计服务年限6.11年。
与会专家根据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7】88 号)等文件要求,专家组在听取编制单位对该《方案》编制情况的介绍后,经审查讨论,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1、《方案》编制文本内容、格式基本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
2、编制依据比较充分,评估区范围确定基本合理,评估精度级别划分准确;
3、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清楚,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建设规模及评估级别确定依据符合规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分级正确,预测较为科学,评估结论正确,地质灾害及地质环境问题防治措施合理可行;
4、土地损毁分析评估合理,土地复垦工程设计实用性较好,可达到预期目的;
5、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基本合理。工程措施、工程部署满足有关要求,基本可行,防与治及土地复垦能够达到协调统一。
6、编制过程中征求并采纳了公众意见,制定的保障措施具有针对性、有效性;
7、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总投资41.69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动态投资2.60万元,土地复垦动态投资39.09万元,基本符合实际。
综上所述,该《方案》经专家组审查认为项目工作程序合理,编制方案依据的资料较充分、可靠,基本满足《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的要求,编制单位已作出承诺∶对《方案》中的基础数据及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查专家组原则上同意验收,予以通过。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编制单位要按审查修改意见进行补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