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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岭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02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开展清风岭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

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发〔2019〕116号)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清风岭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将清风岭自然保护区作为独立的自然资源登记单元,以自然保护区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之日发布起至2019年12月15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朝阳县清风岭镇、胜利镇、羊山镇、黑牛营子乡、北四家子乡。

四、其他事项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联系人:张永利   电话:8995958

 

                           朝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