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朝阳县城市核心区燃气改造工程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并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现将预审意见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
随着朝阳县新县城的日益发展,城市面积不断增加,城市人口的增长,城区燃气安全使用要求问题日益突出。建设此项目可以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城区燃气安全性,满足居民用气需求,消除燃气设施建设、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全链条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城市燃气安全水平。
项目经朝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朝阳县城市核心区燃气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朝发改发[2022]13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对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保障城区燃气安全性,满足居民用气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84亿元。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1.627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郭家村为建制镇0.9103公顷,拉拉屯为0.7168公顷(其中果园0.2508公顷、村庄0.4660公顷)。该项目位于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和拉拉屯村。
该项目用地符合朝阳县国土空间规划。该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项目用地符合国家供地政策、产业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按照国土资规【2016】16号规定,该项目不占用耕地,故无需踏勘论证。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该项目功能分区用地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6271公顷。建设内容为朝阳县城市核心区郭家片区、拉拉屯片区工程内的居民、公建、商业、等各类燃气用户提供燃气供应所需的 LNG 气化站、中低压燃气管道、调压柜及附属设施,并安全可靠的运行。新建 LNG 气化站 2 座:
1. 郭家片区LNG气化站厂区总面积0.9103公顷,主要建、构筑物如下:LNG储罐区:占地面积375㎡(2×150m³储罐);LNG气化区:占地面积663.47㎡;预留综合楼(二层):占地面积782.28㎡,建筑面积1564.56㎡;门卫/控制室(单层):占地面积33.15㎡,建筑面积33.15㎡;消防泵房(单层):占地面积31.2㎡,建筑面积31.2㎡;热水炉间(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配电室(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值班室(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集中放散管:高10 米;消防水池一:占地面积225㎡,容积800m³;消防水池二:占地面积225㎡,容积800m³;预留综合区用地面积:2351.52㎡(3.53亩)。
2.拉拉屯片区LNG气化站厂区总面积0.7168公顷主要建、构筑物如下:LNG储罐区:占地面积375㎡(2×150m³储罐);LNG气化区:占地面积663.47㎡;门卫/控制室(单层):占地面积33.15㎡,建筑面积33.15㎡;消防泵房(单层):占地面积31.2㎡,建筑面积31.2㎡;热水炉间(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配电室(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值班室(单层):占地面积27.3㎡,建筑面积27.3㎡;集中放散管:高10 米;消防水池一:占地面积225㎡,容积800m³;消防水池二:占地面积225㎡,容积800m³。
该项目申请用地总面积符合《城市燃气规划规范》(GB/T51098-2015)液化天然气气化站用地指标。
四、相关费用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佂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用地补偿安置、耕地占补平衡以及土地复垦等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项目不属于重新预审、核发选址意见书,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对朝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的《朝阳县城市核心区燃气改造工程项目》用地审查合格,同意该项目用地。
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