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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22-08-05 来源:朝阳县自然资源局

 

 

 

 

朝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162020年)

 

 

 

 

 

 

 

 

 

 

 

 

朝阳县人民政府

O一八年十二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2

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矿业经济概况 2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现状 3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5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5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8

第一节  指导原则 8

第二节  规划目标 10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12

第一节  矿业经济区 12

第二节  勘查开发产业基地 14

第五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4

第一节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4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 15

第三节  探矿权设置区划 17

第四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19

第六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21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21

第二节  开采规划分区 22

第三节  建筑用砂石土矿开发利用 25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28

第五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 28

第六节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30

第七章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33

第一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34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35

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 37

第四节  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39

第八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40

第一节  夯实工作基础 40

第二节  强化环境保护和预防 41

第三节  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42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及重点工程 43

第九章  规划实施管理 44

第一节  建立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45

第二节  强化监测评估、完善调整机制 45

第三节  构建数据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45

第四节  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规划衔接 46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46

 

 

 

 

 

 

 

  

 

1、朝阳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2、朝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                                    

3、朝阳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图                                

4、朝阳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规划图                                    

5、朝阳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图                                        

6、朝阳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                              

7、朝阳县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规划图                              

 

 

 

 

 

 

 

 

 

 

 

 

 

 

 

 

 

 

 

 

 

 

 

 

 

 

 

 

 

 

  

1、规划基期朝阳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表

2、规划基期朝阳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3、朝阳县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规划表

4、朝阳县矿产资源勘查分区表

5、朝阳县主要矿产资源探矿权设置区划表

6、朝阳县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

7、朝阳县主要矿产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

8、朝阳县主要矿产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9、朝阳县主要矿区最低开采规模规划表

10、朝阳县矿山地质环境及矿区损毁土地重点治理区规划表

11、朝阳县区域矿产地质调查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表

12、朝阳县区域地质灾害调查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表

13、朝阳县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表

14、朝阳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重大工程项目规划表

15、朝阳县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工程规划表


16、朝阳县砂石黏土开采分区基本情况表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格局、加快矿业经济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统筹安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定安全的资源和环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在细化落实上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制定《朝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朝阳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文件,是依法审批矿业权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保护与勘查开发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15年为基准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展望到2025年。

 

 

 

 

 

第二章  现状与形势

朝阳县位于东经119°52′120°47′,北纬40°55′141°54′之间,地处辽宁省西部低山丘陵区,北与内蒙古赤峰市毗邻,南与葫芦岛市交界,西与喀左县毗邻,东与北票市交界。东部为辽宁中部城市群,西部为京津冀经济圈,南部为环渤海经济圈,具有较好的区位优势。

全县辖28个乡(镇)、街道、园区,总面积3758km2,人口56.33万。交通便捷、基础设施完备、自然资源丰富,尤其是矿产资源分布广泛,矿山企业众多,矿业在全县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

第一节   矿产资源及矿业经济概况

一、矿产资源概况

(一)优势矿产

截止到2015年,查明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的矿种19种。其中,锰保有资源储量居全省首位;铁、钼位于全市前列。

锰矿保有资源储量2811.22万吨,矿产地17处;铁矿保有资源储量2134.74万吨,矿产地24处;钼金属量4010.53吨,矿产地1处;金金属量保有资源储量557.65kg,矿产地3处。  

(二)基本特点

1、优势矿产分布集中:总体呈北部铁、金,南部锰,中部能源和非金属的特点,便于集约利用和规模开发,建成各具特色的矿业经济区。

2、赋存条件简单:铁、锰等重要金属矿产和非金属矿产赋存条件比较简单,便于开采和加工利用。

3、冶金建材矿产丰富:发展钢铁和建材工业的铁、锰、水泥和熔剂用灰岩等资源丰富,配套性较好。

4、部分矿种具有较大找矿潜力:北部大庙-古山子地区等重要成矿区深部具有铁、金、钼找矿潜力;南部北四家子-瓦房子一带具有锰、低品位钒钛磁铁矿找矿潜力;中部乌兰河硕-柳城地区具有油页岩、地热、水泥用灰岩和熔剂用灰岩找矿潜力。

二、矿业经济概况

依托丰富的矿产资源和区位优势,伴随着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契机,矿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涌现出以东鑫水泥有限公司、万华、海玉通、英达矿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大批采选加工企业,成为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2015年,全县有矿山企业58家,从业人数8000余人,年产矿石427万吨(立方米),矿业经济产值4亿元。矿业经济已成为朝阳县最重要和最具有活力的支柱产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现状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一)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完成全县1∶5万航磁测量;区域地质与矿产调查4个图幅,面积1553km2,调查覆盖率41%;开展了新一轮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完成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建立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系统。

通过上述工作,基本查明了地质构造特征、成矿地质背景和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总结了成矿规律,划分了主要成矿区带、成矿系列和成矿远景区,为矿产资源勘查提供了科学依据,地质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矿产资源勘查

十二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实施了突破辽西北及朝阳市找矿突破战略,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呈现出公益性和商业性相互促进的局面,取得了矿产资源勘查新进展。新增铁矿石5000万吨、金金属量2000kg成功钻探地热井2口,在北四家子-羊角沟地区新发现低品位钒钛磁铁矿,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矿业经济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县年产矿石427万吨(立方米),矿业经济产值4亿元,矿业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和民生保障能力有所提高。

规模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全县矿山数量由规划初期的66个,减少到58个。

矿山三率水平提高了12个百分点,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朝阳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实施生产矿山恢复治理项目22个,恢复治理面积134.8996hm2

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青山工程相结合,实施废弃矿山治理项目82个,恢复治理面积357.0428hm2

第三节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础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工作相对滞后

基础性地质工作滞后、缺乏创新、技术手段单一,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和物化探测量完成比例不高,全面服务社会的能力不足。某些重要成矿区的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偏低,保有资源储量中资源量多、基础储量少。

二、矿产开发集约化程度偏低

小型矿山和小矿数量多,占全县矿山总数的比重大。矿山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较低,矿山数量多、规模小、布局散的局面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尤其是铁、建筑石料等矿产,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等问题仍较为突出。

三、资源利用率较低

部分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三率总体水平不高;矿山精深加工程度低,产业链条短,以出售原矿和初级产品为主,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差。废石和尾矿二次开发利用研究及技术引进滞后,没有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四、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严峻,恢复治理与复垦任务艰巨

经调查朝阳县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面积2158可恢复治理面积2080亩;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面积14794亩,可恢复治理面积2267亩。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历史遗留欠账多,短时间内难以偿还生态环境破坏负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任务艰巨,治理复垦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第四节  形势与要求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新形势

(一)经济社会背景

十三五期间,是朝阳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建设农业现代化、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的关键时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实现全县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机遇与挑战并存。十三五期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资源消耗还将处于中高增长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的增加,既为矿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使矿产资源保护、勘查开发和管理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资源全球化配置,使矿业市场竞争更加激烈。矿业经济全球化既拓展了朝阳县优势矿产品的国际市场,多渠道利用国外资源、资金和技术,又改变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供需格局。全县最主要的矿种铁矿规模较小、品位较低、开发利用成本较高,在与国外铁矿石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

绿色矿业是今后矿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向。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更是破解发展过程中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有效途径。坚持以资源充分利用为核心,做到开采方式科学、生产工艺先进、矿区生态环保、矿区社会和谐,才能实现资源开采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局面。

(二)产业发展需求

钢铁产业是朝阳市依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起来的第一大产业,凌钢集团和鞍凌钢铁集团产能已经达到年产800万吨钢,消耗铁矿石3200万吨、熔剂灰岩40万吨。

水泥建材产业是朝阳市依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起来的又一主要产业,年产水泥熟料450万吨,消耗水泥灰岩590吨。

锰矿是朝阳县最主要的优势矿种,开采加工是传统产业之一,年消耗锰矿石40万吨。

低品位钒钛磁铁矿开采加工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是今后矿业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接替产业。

(三)矿产资源保证程度

从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看,除部分矿产资源能满足经济发展需求外,还有部分矿产资源储量不足,保证程度较低,供需形势严峻。

能满足中长期经济发展需要的矿产主要有油页岩、低品位钒钛磁铁矿、水泥和熔剂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安山岩等。它们能自给有余,除满足本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外,还可以适度外销;

能满足规划期经济发展需要的矿产主要有铁、锰、金等。按照目前需求预测,能够保障规划期的需要;

资源枯竭的主要是煤,严重缺少的主要有铜、铅、锌、铝土矿等大宗有色金属矿产,至今未发现矿产地和查明资源储量,完全需要从域外购入解决。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面临的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是朝阳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地质工作和矿产开发利用面临着新使命、新机遇、新挑战。

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地质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与服务。由资源勘查开发为主向大地质、大资源、大环境方向转型,加强基础地质调查和成果转化应用,改变地质工作服务保障能力不足的状况。

二是经济发展需要保持矿产资源的稳定供给,只有加强县域优势矿产勘查,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和加强资源节约及综合利用,才能保障矿产资源稳定供给。

三是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加大矿山环境生态保护与治理力度。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文明,需要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

四是优化矿业发展环境需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和深化改革需要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第三章  指导原则与目标

第一节  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遵守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基本途径。紧密围绕朝阳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高矿产资源和地质工作服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为主线,以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矿山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开发格局,加快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促进矿产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全面提升矿业经济发展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原则

全面落实《朝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制定的经济发展总体目标,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任务,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

紧密围绕铁、锰、金、钒钛磁铁矿、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油页岩等朝阳县优势矿产资源,安排部署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

(三)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合理的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把法律法规挺在前面。深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矿产资源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按照管理体制和政策要求,进行矿业权设置区划,优化空间布局,科学制定规划指标,强化规划的管控和约束功能。

(四)坚持资源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利用的原则

坚持资源保护优先和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开发结构,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工艺、方法,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和绿色发展理念,转变矿业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坚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做到在保护绿水青山中开发金山银山,给子孙后代留下一片青山绿水,当地群众共享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成果,实现实现开矿一处、造福一方,开发一点、保护一片,矿山绿色、矿区和谐。

第二节  规划目标

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和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目标,全面提升矿业经济发展水平。大力加强各项地质工作,全面提升资源保障和服务社会的能力。优化开发利用结构,全面提升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资源利用更高效、生态环境更环保、社会环境更和谐的开发利用新格局。

一、2020年规划目标

(一)加强地质调查,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全面落实上级规划地质调查评价部署,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完成重点成矿区带和重大基础研究价值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4幅,面积1464 km215矿产地质调查4幅,面积1546 km2;完成全县15万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和15万地质灾害调查。调查评价成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功能更加全面,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大重点和优势矿产勘查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保障能力。

预期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12处,新增(333)级以上资源储量:铁矿石2500万吨、锰矿石量200万吨、钒(V2O5100万吨、钛(TiO2500万吨、金金属量1000kg、水泥用灰岩1000万吨、油页岩5000万吨。

(三)优化布局、控制总量,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优化布局,重点构筑北部矿业经济带、南部矿业经济区和中部矿业经济区,形成一带两区相互补充、共同发展的开发利用格局。

优化结构、控制总量,全县重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控制在700万吨/年以内,矿山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矿业产值达到6亿元左右,大中型矿山数量6个,占比达到10%以上。

加强节约集约利用,提高资源综合回收能力和三率水平。到2020年,三率水平比十二五期间提高12个百分点,矿山 三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和环境治理,地质环境持续改善

加强绿色矿山建设,建成绿色矿山32个,90%以上大中型矿山、50%以上小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12个,基本形成绿色矿山新格局。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30%,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50%,完成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面积1500亩,实现矿山生态环境质量基本好转。

专栏一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公益性地质调查

15万区域地质地质调查

km2

1464

预期性

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

km2

1546

预期性

15万地质灾害调查

km2

3758

预期性

15万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km2

3758

预期性

矿产资源勘查

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

12

预期性

新增资源储量:铁矿石量

万吨

2500

预期性

              金金属量

kg

1000

预期性

              锰矿石量

万吨

200

预期性

                钒(V2O5

万吨

100

预期性

               钛(TiO2

万吨

50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万吨

1000

预期性

专栏二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值

指标属性

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矿业产值

亿元

6

预期性

开采总量

万吨

700

预期性

其中:地热

万立方米/年

5

预期性

   

万吨/年

10

预期性

   

万吨/年

10

预期性

          水泥用灰岩

万吨/年

75

预期性

          熔剂用灰岩

万吨/年

100

预期性

      膨润土

万吨/年

5

预期性

      砂石土

万立方米/

80

预期性

矿山数量

60

预期性

大中型矿山数量

6

预期性

三率水平达标率

90

预期性

绿色矿山建成数

32

预期性

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废弃矿山治理率

30

约束性

治理面积

1500

约束性

二、2025年展望目标

坚持调查评价与勘查先行,地质勘查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地质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更加突出;矿业空间布局更趋合理,矿山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达到同类先进水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促进地质环境全面改善,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

第四章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第一节  矿业经济区

以矿产资源赋存条件、基础设施条件、开发利用现状为基础,重点打造北部矿业经济带,中部矿业经济区和南部矿业经济区,形成相互补充、协调发展的矿业经济布局。

一、北部矿业经济区

包括北部北沟门、大庙和古山子等乡镇,矿产资源丰富,尤以铁、金优势明显,集中了全县全部铁矿、金矿。经过数十年开发,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开采加工基础设施。

发展方向为:巩固和提高铁、金开采加工业,加强金矿和铁矿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培育一批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开采加工方法先进的现代化矿山企业,提高矿业经济发展质量。

二、中部矿业经济区

包括中部乌兰河硕、东大道、波罗赤、北四家子等乡镇,具有比较优势的矿产是低品位钒钛磁铁矿、油页岩、地热、水泥用灰岩。

发展方向为:依托资源优势,巩固和提高水泥用灰岩开采加工业;发展钒钛磁铁矿、地热和油页岩开采加工业,形成新的优势产业,促进矿业经济转型发展。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矿产资源开发产业产能转移,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

三、南部矿业经济区

主要是瓦房子镇及周边地区,锰矿保有资源储量和开采加工能力占全省90%以上。

发展方向为:依托资源优势,巩固和提高锰矿开采加工业,加强矿产资源等生产要素整合,实现做大做强。加强老矿区深部及外围火山岩覆盖区隐伏锰矿找矿,为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资源保障。

第二节  勘查开发产业基地

根据矿产资源分布规律,在区域成矿条件好,找矿潜力大,大中型矿产地分布集中,具备较好的矿产资源开采条件,聚集了较多具有相当规模的矿山企业,已形成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配套基础设施,能实现较大规模效益,并且具有一定的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地区,划分了5个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产业基地。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规模效应、聚集效应,保障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要,保障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专栏三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基地

序号

编号

勘查开发(产业)基地名称

主要矿产

面积

km2

1

KKJD01

朝阳北-北票北勘查开发基地

铁、金

361.64

2

KKJD02

康杖子-贾家店勘查开发基地

铁钒钛

104.00

3

KKJD03

波罗赤-东大道勘查开发基地

油页岩

414.87

4

KKJD04

北四家子-胜利勘查开发基地

钒钛多金属

215.09

5

KKJD05

瓦房子勘查开发基地

锰、钒钛磁铁矿

155.43

合计

5

 

 

1251.03

第五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第一节  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一、基础地质调查

根据全县重要矿产资源勘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基础性地质工作成果的需要。在朝阳县中南部地区,部署1:5万区域地质调查4个图幅,面积1464km2;矿产地质调查4个图幅,面积1546km2,基本实现1:5万基础地质调查全覆盖。重点调查评价锰、油页岩等重要矿产资源远景,新发现一批可供勘查的找矿靶区,为勘查选区提供依据。

专栏四  15万区域地质及矿产地质调查工作部署

项目名称

图幅数量

图幅名称

面积(km2

朝阳等四幅区域地质联测

4

朝阳、大平房、龙王庙、十二台营子

1464

瓦房子等四幅矿产地质联测

4

瓦房子、大平房、十二台营子、梅勒营子

1546

合计

8

 

3010

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为了基本查明朝阳县铁、油页岩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成矿条件、分布规律、资源远景。部署凌源市沟门子-朝阳大平房地区油页岩资源调查评价,面积480.79km2;大庙-北票宝国老资源调查评价,面积290.32km2

三、公益性综合地质调查

为查明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地质灾害类型、引发因素、分布及危险性,为地质灾害精准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依据,;部署15万地质灾害调查面积3758km2,矿山环境地质调查面积3758km2

专栏五  公益性综合地质调查工作部署

调查评价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比例尺

面积(km2

矿山环境地质调查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1:50000

3758

区域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

1:50000

3758

第二节  矿产资源勘查

一、重点勘查规划矿种

根据朝阳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要,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的关系,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成矿条件,通过勘查能够找到大中型矿产地的铁、锰、金、油页岩、钒钛磁铁矿、水泥用灰岩等矿种作为重点,限制勘查劣质煤。

二、勘查规划区

(一)重点勘查区

在矿产资源潜力较大、环境承载力较强、找矿信息丰富的新区;找矿前景好的大中型矿山深部和外围区域,设立重点勘查区开展找矿工作,引导各方资金,加大找矿投入,力争实现矿产资源勘查重大突破,为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规划重点勘查区3处,面218.97km2,主要勘查矿种为铁、锰、金、油页岩等。

专栏六  规划重点勘查区一览表

序号

编号

勘查区名称

主要矿种

面积

km2

1

KZ01

建平县宁城肖家营子铁多金属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

铁钼金

7.5309

2

KZ02

凌源市太平沟-瓦房子锰矿重点勘查区(国家级)

105.535

3

KZ03

朝阳市东五家子-小塔子沟金铜矿重点勘查区(省级)

金铜

105.9041

合计

3

 

 

218.97

(二)限制勘查区

将生态保护红线区、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点保护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名胜古迹,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两侧规定的安全距离,主要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规定的范围之内划为限制勘查区。全县共划定限制勘查区15处,面积563.30km2。其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283.47km2;水源地保护区1个,面积110.39km2

(三)加强矿产勘查分区管理

限制勘查区中,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禁止从事探矿活动。探索在其他限制勘查区由财政出资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已探明和新发现的大中型矿产地纳入储备管理。全面清理限制勘查区内已有矿产资源勘查项目,区别情况、分类处理,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依法有序退出。

限制勘查区以外的区域为允许勘查区,根据成矿条件、找矿前景,矿产资源勘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矿产资源勘查。

三、重点勘查工程

根据朝阳县优势矿产成矿地质条件,结合矿业经济发展方向对矿产资源需求,在落实上级规划的基础上,部署5项重点勘查工程。

专栏七  重点勘查工程部署一览表

序号

勘查工程名称

面积(km2

预期成果

1

朝阳县荒地沟膨润土详查(省规)

10.05

大中型膨润土产地1

2

凌源市刀尔登-朝阳县瓦房子锰铁矿普查(省规)

105.535

大中型锰铁矿产地1

3

朝阳县老西沟-东五家子铁金矿勘查

50

铁矿石资源储量2500万吨、金资源储量1000kg

4

北四家子-胜利钒钛磁铁矿勘查

100

钒(V2O5100万吨

钛(TiO2500万吨

5

波罗赤-东大道油页岩勘查

100

油页岩资源储量5000万吨

第三节  探矿权设置区划

探矿权设置区划,是对朝阳县探矿权空间布置的详细安排,是探矿权新设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是对矿产资源勘查布局的进一步优化。

一、探矿权现状

规划基期,朝阳县已设探矿权22个,总面积348.4979km2。其中,省级地质勘查项目探矿权12个,面积301.15km2。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探矿权10个,面积47.3479km2

专栏八  已设探矿权一览表

序号

矿种

探矿权数(个)

探矿权面积(km2

备注

1

地热

2

10.95

 

2

4

58.09

 

3

3

17.7779

 

4

2

9.87

 

5

3

80.64

 

6

多金属

2

4.48

 

7

膨润土

3

56.61

 

8

高岭土

1

5.81

 

9

油页岩

1

98.34

 

10

石英岩

1

5.93

 

合计

 

22

348.4979

 

二、勘查规划区块

(一)勘查规划区块

勘查规划区块包括空白区新设、已设探矿权调整、整合。新设探矿权要保持已知找矿信息和勘查矿床的独立性、完整性。一个矿床、矿体或物化探异常只设置一个探矿权,保证勘查成果能够形成比较完整的矿区和矿段,以利于整体勘查和集约开发。

第一类矿产,不要求划定具体的勘查规划区块;第二类矿产,根据矿产资源分布赋存规律、勘查程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第三类矿产,直接进行采矿权设置区划。

根据朝阳县成矿地质条件、矿业经济发展需要和矿产资源勘查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划定勘查规划区块24个。

专栏九  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汇总表

矿产类型

空白区新设

已设探矿权调整

已设探矿权整合

合计

黑色金属

14

0

0

14

金及有色金属

4

0

0

5

非金属及其它

6

0

0

6

合计

24

0

0

24

(二)管理措施

设立探矿权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勘查主体;探矿权的设立、延续、变更、保留和整合,应以划定的勘查规划区块为依据,并符合规划准入条件;规划中已设勘查区块范围调整或者新设勘查规划区块,应经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对矿产资源规划的探矿权设置区划进行调整,经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复后纳入规划;建立勘查规划区块划分的动态调整管理机制,对于新发现的矿产地和矿化异常区及时补充规划区块,随着勘查工作程度的不断提高及时调整规划区块,合理安排勘查规划区块内探矿权投放的数量和时序;除申请人与已设矿业权人为同一主体,油气与非油气之间申请人向管理机关提交不影响已设探矿权人权益承诺的、申请人与已设采矿权人签订了互不影响协议的之外,新立探矿权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相重叠。

以下情形视同符合探矿权设置区划要求:财政全额出资勘查的探矿权;扩大勘查开采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矿业权;已设采矿权深部勘查需设置探矿权且为同一主体的;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要求的矿业权。

第四节  矿产资源勘查管理

一、构建地质找矿多元化投资机制

进一步加强矿产勘查工作,统筹协调好政府、矿山企业及地勘单位出资的地质找矿工作,构建地质找矿多元化投资机制,努力实现重要资源找矿的重大突破,增强能源资源的保障能力。

二、严格地质勘查全过程监督管理

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勘查矿种(含增列)以及探矿权合并、分立变更勘查范围需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勘查实施方案应当符合地质勘查规程、规范和标准。

严格矿产勘查项目立项与审查监督管理,使有限的勘查投入取得最大、最好的勘查成果,提高勘查投入的产出率。一是限制虽然能够探明资源储量,但是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不能开发利用的矿产勘查项目,防止形成僵尸矿产地;二是限制位于禁采区的矿产勘查项目,防止虽然形成矿产地,但是由于受到环保等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开发利用;三是限制勘查目标和预期成果不明确、技术路线不清晰、立项依据不充分的矿产勘查项目,防止虽然投入大量工作,但不能取得具有开发利用价值的成果。

严格矿产勘查过程监督管理,实现绿色勘查,加强综合勘查。一是加强勘查单位资金、工程投入监督管理,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勘查工程到位、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规程要求,保证取得预期成果;二是加强综合勘查、综合评价监督管理,凡是具有共伴生矿产资源的必须进行综合勘查、综合评价;三是加强勘查过程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实行绿色勘查。

严格矿产勘查报告审查监督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勘查程度、资源储量的审查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达到相应勘查程度,资源储量有误的勘查报告通过评审,勘查工程、资源储量存在虚假内容的勘查报告流入开发利用阶段,或者进入矿业权交易市场。

加强勘查全过程生态环境保护,推广应用一钻多孔、以钻代槽、物探等勘查技术方法,减轻勘查活动对环境的破坏程度。勘查设计方案要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恢复治理措施,竣工后对破坏的土地植被要进行复垦和恢复。

三、严格勘查准入

严格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失信纪录及不具备条件的探矿权申请人参与勘查活动。探矿权申请人的资金能力必须与申请的勘查面积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以提供的资金证明为依据,不得低于申请项目勘查实施方案安排的第一勘查年度资金投入额,中央或地方财政全额出资勘查项目提交项目任务书及预算批复。勘查单位投入的技术人员专业结构、数量、能力和仪器设备必须与承担项目数量和工作量相匹配。

严格空间准入管控。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从事探矿活动,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从事除财政全额出资以外的探矿活动。设立的探矿权必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矿产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第六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为基础,以矿产后续加工产业为依托,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构筑与区域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矿业开发利用格局。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道路,促进朝阳县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

第一节  开发利用方向与总量调控

一、开发利用方向

重点开采地热、铁、锰、金、水泥用灰岩、建筑用石材及砖瓦用页岩。

限制开采高硫、高灰煤炭,禁止利用耕地开采砖瓦用粘土和各类砂矿。

二、总量调控

深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国家全面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产能转移。加强矿山总数和年开采量的调控,促进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一)矿山总数

2020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60个以下,年产矿石量700万吨。

(二)主要矿种年开采量

地热:地热分布在城区周边,对于改善城市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和旅游经济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地热产能达到5万吨。

金矿:是朝阳县主要优势矿种,开发利用基础条件较好,资源储量保障程度较高,确定到2020年金矿采选产能达到10万吨。

锰矿:是朝阳县最主要的优势矿种,开发利用基础条件较好,资源储量保障程度较高,确定到2020年锰矿采选产能达到50万吨。

钒钛磁铁矿:是朝阳县潜在优势矿种,加快勘查开发,对于保障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到2020年钒钛磁铁矿产能达到100万吨。

水泥用灰岩:水泥是朝阳县主要产业之一,石灰岩资源储量丰富、品质优良。为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产能转移,确定水泥用灰岩产能适度增长,到2020年水泥用灰岩产能控制在75万吨。

建筑石料类矿产:是工民建和基础设施建设所必须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建筑材料,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确定到2020年产能控制在80万立方米。

第二节  开采规划分区

根据上级矿产资源规划,结合全县矿产资源分布及开发利用现状,为在空间上统筹开发利用与保护,发挥规划空间管控作用,划分重点、禁止开采区。全县共划分出重点开采规划4处、禁止开采区15处。

一、重点开采规划区

(一)重点开采规划区

重点开采区是以战略性矿产或区域优势矿产为主,资源储量大、资源条件好、具有开发利用基础,对地区矿产资源开发具有重大作用的大型矿产地或矿区。

专栏十  重点开采规划区一览表

序号

编号

重点矿区名称

主要矿种

面积

km2

备注

1

ZK01

瓦房子地区锰矿重点矿区

60.60

省级

2

ZK02

朝阳北票铁、金矿重点矿区

铁、金

137.34 

省级

3

ZK03

建平铁、金矿重点矿区

铁、金

6.79

省级

4

ZK04

北四家子-花坤头营子钒钛磁铁矿重点矿区

钒钛磁铁矿

204.30

市级

合计

4

 

 

409.03

 

(二)政策导向与管理

通过政策引导,统筹安排重点矿区勘查开发,推进大中型矿产地整体勘查和整装勘查,提高重点矿区资源保障程度,鼓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向重点矿区聚集,加大资源和生产要素整合力度,引导资源向大型现代化矿山企业集中,促进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

二、禁止开采规划区

(一)禁止开采规划区

禁止开采区包括:在现有经济技术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破坏或者浪费资源的区域,即具有资源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地质公园、重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其它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即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功能的禁止开采区。

根据以上条件,全县共划定禁止开采区15处,面积563.30km2。其中,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3个、面积283.47km2;水源地保护区1个,面积110.39km2

专栏十一  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勘查区一览表

序号

编号

禁止开采区名称

禁止开采和限制勘查矿产

面积(km2

1

CJ01

朝阳努鲁儿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167.06

2

CJ02

朝阳小凌河中华鳖省级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6.50

3

CJ03

朝阳清风岭省级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109.91

4

CJ04

朝阳县刘炮手沟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53.68

5

CJ05

朝阳县波罗赤-胜利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一区

固体矿产

12.73

6

CJ06

朝阳县波罗赤-胜利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二区

固体矿产

5.51

7

CJ07

上河首北山古生物化石二区

固体矿产

5.49

8

CJ08

燕山湖水库水源地保护区

固体矿产

110.39

9

CJ09

朝阳县波罗赤-胜利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七区

固体矿产

4.4

10

CJ10

北票市金岭寺-朝阳羊山自然保护区三区

固体矿产

6.86

11

CJ11

朝阳县南炉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18.66

12

CJ12

北票市金岭寺-朝阳羊山自然保护区一区

固体矿产

18.07

13

CJ13

北票市金岭寺-朝阳羊山自然保护区二区

固体矿产

29.21

14

CJ14

朝阳苍鹭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9.65

15

CJ15

朝阳县孙家店自然保护区

固体矿产

5.18

合计

15

 

 

563.30

(二)政策导向与管理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在自然保护区内严禁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依法严格准入管理。全面清理各类保护地内已有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项目,研究制定退出补偿方案,在维护矿业权人合理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有序退出,及时治理恢复矿区环境,复垦损毁土地。禁止开采区内不得新设矿业权,已设置的采矿权和商业性探矿权要有序退出,有效期届满后原则上不予延续;确需保留的极少国家战略性矿产开发项目,按程序批准后,实行清单式管理,明确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和措施,严格监管。在不影响禁止开采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利用。上述各类保护区域范围以保护区主管部门最终确认并公开发布的范围为准。

第三节  建筑用砂石土矿开发利用

建筑用砂石土矿是经济社会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不可替代的矿产资源。朝阳县砂石土矿产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条件。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产业产能转移的大背景下,砂石土矿开发利用将进入高速增长阶段。

一、推进砂石土矿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对砂石土矿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设规模大、资源利用率高、生态环保的现代化新型砂石土矿山是今后砂石土矿的主要目标。

在开发规模上,通过资源等生产要素整合,组建大集团,延伸产业链,增强实力和发展动力;在生产方式上,淘汰落后生产模式和技术工艺,向工业化和现代化转型发展;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和现代化管理转型;在市场开拓上,面对新型城镇化、一带一路和京津冀产业产能转移战略实施,从本地市场向大区域市场转型;在环境保护上,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建设绿色矿山和和谐矿区,与矿区居民共享矿产资源开发利益。

二、鼓励砂石土矿向集中开采区聚集

按照满足需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的原则,划分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鼓励砂石土矿向集中开采区聚集,实现规模化、聚集化、园区化、工厂化、环保化开采加工,彻底改变砂石土矿多、小、散的局面。对于地处偏远,为满足新农村和居民住宅建设需要,允许在集中开采区外设立少量必要的砂石土矿采矿权。

根据砂石土矿产资源分布,供应区域半径及建筑市场需要,全县划分集中开采区2处。

专栏十二  砂石土矿集中开采区一览表

集中开采区名称

现有矿山数量

(采矿证/采区)

集中区面积

km2

规划生产能力

(万m3

杨树湾集中开采区

14

5.93

20

六家子集中开采区

13

8.09

30

合计

27

14.02

50

三、保障重大工程建设砂石土矿供应

为满足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对建筑用石料的临时大量用矿需要,在朝阳县设立1个临时用矿的备选开采区。

备选开采区在项目开工建设时,给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并向相应建设项目供应建筑用石料,建设项目竣工后,注销采矿许可证,并按照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

 

专栏十三  砂石土矿备选开采区一览表

备选开采区名称

矿山数量

(采矿证/采区)

备选区面积

km2

规划生产能力

(万m3

十二台子备选开采区

11

1.8900

20

合计

11

1.8900

20

四、加强砂石土矿开发利用监管

(一)强化生态保护,优化开发布局

突出生态保护优先,严禁在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文物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湿地及湿地公园,一级保护林地和一级国家级公益林,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区域,设置采矿权。加快推进砂石土矿开发向集中开采区聚集,综合考虑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合理开发和矿地综合利用等各项条件,划定科学合理的矿区范围。

(二)强化源头管控,提高准入门槛

新设采矿权必须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在划定的开采规划区块基础上,合理设置。实行最低开采规模和最小储量规模准入,限制小矿开发。严格控制开采最终境界,鼓励山体整体开发,使最终边坡最小化、底盘最大化。

(三)强化高效利用,推动绿色发展

鼓励并引导矿山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一批开采加工规模大、技术先进、安全生产、绿色环保、社会环境效益好的优势企业。大力发展石料延伸产业,引导矿产开发与水泥、混凝土等建筑企业的深度融合,延长产业链,由生产原矿向建筑构件、混凝土等成品化方向延伸发展。加强矿山固体废弃物、废水、粉尘的治理利用,实现无废渣、无废水,粉尘防治达标率达到100%。加强矿山环境清洁化和绿化美化建设,彻底根绝矿山形象脏、乱、差,建成生态文明的绿色矿山。统筹矿地综合开发利用,通过开采造地、开采造景等途径,形成有增值空间的矿地或其他可利用资源。

(四)严格砂石土矿采矿权总量控制

根据资源分布、供应区域和城乡及重大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优化砂石土矿空间布局。按省委省政府要求,对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类采矿权实施县域总数控制。按照平均每500 km2设置1个采矿权的标准,到2020年底前,全县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类采矿权总数上限为7个,超出必须进行核减、必须完成核减任务。核减期末,未达到核减目标,停止新建矿山审批,已有矿山不予延续;达到核减目标,保留的矿山必须达到最低开采规模。

第四节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

为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利用,延长矿产品加工产业链条,实现由出售原矿和初级产品向高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转变。培育新兴矿产资源产业,推动矿业经济和开发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部署朝阳线康杖子铁(钼)矿共伴生组分综合利用工程等2项重点工程。

专栏十四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工程一览表

序号

工程名称

1

朝阳县康杖子铁(钼)矿共伴生有用组分综合利用工程

2

朝阳县低品位钒钛磁铁矿综合利用与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第五节  采矿权设置区划

采矿权设置区划,是对采矿权空间布置的详细安排,是采矿权新设和调整的重要依据,是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促进矿产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开发的重要管理依据。

一、采矿权现状

规划基期,已设采矿权59个,总面积84.2102km2

 

 

专栏十五  已设采矿权一览表

序号

矿种

采矿权数(个)

矿区面积(km2

生产规模(万吨)

1

1

0.5461

5

2

16

56.2892

327

3

18

13.3435

51.85

4

1

1.6169

20

5

3

8.8645

9.3

6

制灰用石灰

1

0.1347

30

7

建筑用料闪长岩

2

0.4829

5

8

建筑用料安山岩

2

0.2771

4

9

建筑石料用灰岩

9

1.7549

41.15

10

石英岩

1

0.200

5

11

砂岩

3

0.0882

9.6

12

膨润土

1

0.5522

2

13

玄武岩

1

0.06

9.3

合计

 

59

84.2102

519.2

二、开采规划区块

拟设采矿权包括空白区新设、探矿权转采矿权、已设采矿权调整、已设采矿权整合。要求达到规模开采、节约集约利用,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不能对单个矿体和矿体群进行分割,人为肢解规模矿床(体);对矿床规模小、矿体分散、之间距离较大,不能用同一开采系统开采的,允许单独划分开采规划区块;对分布较为集中,能够采用一个统一的采掘系统开发的多个矿体,应划分为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对位于大矿周边,具有一定资源储量,但是布局不合理,生产规模难以达到最低生产规模标准的矿山,要与相邻大矿整合为一个开采规划区块;新设采矿权必须以资源储量分布范围为依据,禁止把成片无矿空白区划入开采规划区块;矿床勘查工作程度和资源储量规模符合设立采矿权的要求;坚持禁采不设原则,在各类自然保护区不再新设采矿权;除申请人与已设矿业权人为同一主体、油气与非油气之间双方签订了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的外,新立采矿权申请范围不得与已设矿业权垂直投影范围相重叠。

根据朝阳县矿业经济发展需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开采规划区块9个。其中,采矿权整合3个,已设采矿权调整5个,探矿权转采矿权1个。

专栏十六  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区块一览表

矿产类型

空白区新设

探矿权转采矿权

已设采矿权调整

已设采矿权整合

合计

黑色金属

0

1

1

2

4

金及有色金属

0

0

2

0

2

非金属及其它

0

0

2

1

3

合计

0

1

5

3

9

三、主要管理措施

下列情况视为符合采矿权设置区划的要求:已设探矿权转采矿权,且拟设采矿权矿区范围未超出探矿权勘查范围的项目;已设采矿权扩大开采面积不超过原面积25%的采矿权;经政府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项目。

第一、二类矿产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详查及以上,符合开采设计要求的矿产地,可以新设开采规划区块,地热和矿泉水的勘查程度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三类矿产可直接划定集中开采区和备选区,并避让高等别矿种开发;布局不合理,需要调整区块范围的,可以根据开采实际进行开采规划区块调整;一矿多开、大矿小开,布局不合理的矿区,可以对开采规划区块进行整合;一个开采规划区块原则上只设一个开采主体。

第六节  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矿产资源优势是朝阳县经济发展的优势之一。把资源优势发挥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就能拉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缩小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差距,推动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一、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准入

从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划、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矿地综合利用等方面严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准入关口。严禁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利用方式粗放、存在环境和安全隐患等问题的项目进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

二、严格矿产资源开发过程监督管理

完善监管制度体系,构建综合监管平台,采用卫片监测、年度检测、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严查超层越界等违法行为,实时掌握矿山储量动态变化和矿山三率水平,实现监测监管由滞后性实时性转变。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有效性。

1、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按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统一编制申报要件。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得以协议出让方式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2、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因开采条件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分立的,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有关要求,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得分立。

3、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且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涉及多个矿种的,应当按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矿中和共伴生矿种划定矿区范围,并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有限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申请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当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提出申请。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允许变更开采矿种,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

5、落实国家化解过剩产能的要求,严格控制钢铁(煤炭、水泥、钼矿)等产能过剩行业的用矿审批,按照省政府同意的化解过剩产能方案确定的时限要求,核减开采量。

三、严格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统筹同步推进矿业权出让收益、占用费、资源税等制度改革,加强开发受益分配监督管理,加强资源储量报告和矿业权评估监督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开发国家收益。

1、将现行只对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收取、反映国家投资收益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调整为适用于所有国家出让矿业权、体现国家所有者权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得人报价金额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以招标方式出让的,依据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竞得人,并将其报价金额确定为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协议方式出让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类似条件的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2、将现行主要依据占地面积、单位面积按年定额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的矿业权占用费,有效防范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行为,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进一步严格规范矿业权审批和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矿业权市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管理,凡是新设立的矿业权,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以招标、拍卖、挂牌的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

五、严格开发空间管控

除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外,在禁采区内一律不再新设采矿权。建立保护区内已设矿业权依法退出和差别化补偿机制,停止保护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制定关闭退出计划,依法有序退出。

六、深化采矿权审批制度改革

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矿业权审批领域简政放权,创新审批管理方式。按照互联互通、高效便捷的原则,构建互联互通的管理系统,扩大网上审批和矿业权管理事项公示公开范围。全面清理涉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政务模式。

1、已设采矿权利用原有生产系统申请扩大矿区范围的,申请人应当按扩大后的矿区范围统一编制申报要件。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得以协议出让方式申请扩大矿区范围。

2、采矿权原则上不得分立,因开采条件变化等特殊原因确需分立的,应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有关要求,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得分立。

3、探矿权人申请采矿权且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涉及多个矿种的,应当按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主矿种和共伴生矿种划定矿区范围,并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对共伴生资源进行综合利用有限制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4、申请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当依据经评审备案的储量评审意见提出申请。第三类矿产的采矿权不允许变更开采矿种,变更为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宏观调控规定和开采总量控制要求,并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公示无异议。

第七章  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

坚持五大发展理念,大力优化矿业结构,推进转型升级;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发展绿色矿业,提升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资源环境综合效益。

第一节  开发利用结构调整

一、调整矿山规模结构

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经营,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根据矿产资源分布特征,对于化整为零、一矿多开的要严格禁止,推动矿山整合重组,建设规模化、现代化矿山,不断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初步实现矿业开发适度集中,矿业布局不断优化,矿业生产总量适度增长,矿山总数适量减少,矿业经济稳步增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的目标。

2020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60家以下,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10%。

二、优化产品结构

优化矿产品结构,增强精深加工产品开发和生产能力, 延长和打造资源优质产业链,由生产销售低端产品、初级产品,向生产销售高端产品和终端产品转变,提高矿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

能源矿业规划期内大力发展油页岩开采加工业,完成波罗赤、东大道等地油页岩勘查,加快开发建设进程,促进能源矿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大力开发朝阳城区周边柳城镇地下热水等清洁能源。

金属矿业总体上实现对老矿山挖潜改造,开发利用深部及低品位矿产的发展战略。巩固和提升铁矿采选加工业,稳定铁、金等金属矿产选矿加工能力;鼓励低品位钒钛磁铁矿开发和综合利用,金、钼共伴生矿产综合利用。

非金属矿业重点开发利用东大道等地水泥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矿产资源,实现规模开发。加大非金属矿产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引进力度,研发新型墙体材料、保温隔热材料、装饰装修材料、新型防水材料等具有科技含量高的新产品。

三、优化矿山生产要素结构

引导、支持矿山企业进行生产要素重组,升级矿山开采、选矿、加工工艺、技术装备,积极推行环保清洁生产和先进、适用的采选冶及精深加工技术, 改造提升传统矿业, 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强化互联网+”思维,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矿产勘查、矿业开发等产业的融合,大力开展数字矿山建设,提高劳动力素质,高效利用矿产资源,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第二节  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

一、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方向

(一)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共伴生矿与主矿种要同时勘查,从源头上查明可供综合利用的资源,为最大限度地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奠定基础。加强综合勘查和综合评价的重点是:金及有色金属勘查中,必须对共伴生的贵金属、有色金属、三稀金属进行综合评价;石灰岩(大理岩)勘查中,必须对溶剂用、制碱用石灰岩等做出综合性评价等。

(二)提高矿山三率水平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与主矿种开采加工要同时设计、同时开采、同时回收利用;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监督管理,健全完善矿山三率考核体系和考核检查机制,继续清理整顿资源浪费严重、生态环境恶化矿山,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使矿山三率水平进一步提高。规划期矿山三率水平在前期基础上提高12%,达到省内平均水平。

(三)加强矿山尾矿、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按照资源化、再利用的原则,加强尾矿级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对建材类尾矿,主要开发建筑、耐火新材料或替代材料等;对金属类尾矿,主要开展有益元素的提取技术,通过开发应用新的选矿技术、药剂和设备充分回收有益元素,对不能回收利用的,利用尾矿进行矿山采空区充填,损毁土地复垦回填等。

(四)加强低品位、难利用资源综合利用

重点开展难选、中低品位矿产综合利用工程示范,研究开发新的矿物分离、富集与综合利用技术、工艺及设备,突破选矿瓶颈,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达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延长矿山服务年限的目的。

二、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

金属矿产大力推广先进的采、选技术,如适用于露天开采的高台阶开采、高陡边坡开采、新型炸药等新技术;适用于井下开采的无底柱分段崩落法大断面开采技术、多绳磨擦轮提升技术;在选矿中推广运用反浮法等新技术、新方法。

非金属矿改变传统采矿方法,着力推广聚能切割爆破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积极引进科研成果,加强科研和应用研发机构与生产矿山合作,研发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矿产品,延长矿产品的加工链和产业链。

三、健全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激励约束机制

按照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要求,强化对采选企业三率的监测、监管与考核,形成覆盖全县主要地区的矿产综合利用考核监督管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鼓励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的财税和经济政策,为资源利用效率高、技术先进、实施综合勘查开发的矿山企业提供优先供地和其它优惠政策。

第三节  绿色矿山建设

一、绿色矿山建设目标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转变矿业发展方式、发展绿色矿业的现实途径。坚持以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矿山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为基本要求,结合矿业、矿山的发展实际,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科学、合理、有序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现资源合理利用、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矿地和谐的绿色矿山建设总体目标。

分类指导、逐步达标,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运营管理,绿色矿山达标率为100%。对生产矿山,积极推动矿山升级改造,逐步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到2020年,绿色矿山建成数量力争达到32家左右,基本形成绿色矿山建设新格局。

积极开展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进一步促进全县绿色矿业发展和矿山生态文明建设。

专栏十七  绿色矿业示范区一览表

序号

矿山名称

所在行政区

开采方式

1

海玉通矿业有限公司铁矿

大庙镇

地下/露天

2

英达矿业有限公司矿业有限公司铁矿

大庙镇

地下/露天

3

鞍钢瓦房子锰矿

瓦房子镇

地下

二、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措施

(一)制定标准,打造绿色矿山

因地制宜,完善标准。落实并细化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明确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形象等绿色矿山建设考核指标要求。

示范引领,整体推进。选择绿色矿山建设进展成效显著的矿区,建设2个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样板区,由点到面,整体推进绿色矿业发展。

生态优化,绿色勘查。坚持环境保护第一,树立绿色环保勘查理念,切实做到依法勘查、绿色勘查。发展和推广物探、化探、遥感、以钻代槽、一钻多孔等避免或减少环境破坏的勘查技术方法,健全绿色勘查技术体系,减少地质勘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快建设进程

实行有利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支持政策。对实行总量调控矿种的开采指标、矿业权投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优先向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安排。符合协议出让情形的矿业权,允许优先以协议方式有偿出让给绿色矿山企业。

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将绿色矿山建设所需项目用地纳入规划统筹安排。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在用好中央资金的同时,可统筹安排地质矿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重金属污染防治、土地复垦等资金,优先支持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

(三)创新评价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相关标准的矿山企业,经自行评估、第三方现场核查认定符合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逐级上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四)落实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

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市绿色矿业发展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立足基本市情和矿业发展新阶段性特征,制定本地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加快推进组织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

第四节  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规范矿业经济有序发展

合理确定资源开发强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加快完善上下游产业配套,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合理处理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使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同步协调发展。

二、推动矿业经济跨越发展

加强环境保护、高效利用资源,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一批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尽快形成若干支柱型接续替代产业,实现矿业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拓展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途径

有序开发综合利用资源:加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统筹重要资源开发与保护、优化资源开发布局、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绿色矿业。

构建多元化产业体系:优化发展资源深加工产业、培育壮大优势替代产业、积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合理引导产业集聚发展。

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强化重点污染物防治、大力推进节能减排、促进重点地区生态建设。

第八章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的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历史遗留和新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恢复治理,促进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第一节  夯实工作基础

一、查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开展1/5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详细调查,系统查明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类型、分布、规模和危害程度。

二、明确恢复治理责任目标

在建和生产矿山造成的新问题,由矿山企业负责治理恢复。历史遗留或责任人灭失矿山由各级政府统筹规划和治理恢复,上级财政予以必要支持。争取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复垦率到2020年达到30%,生产和在建矿山治理复垦率达到50%,完成恢复治理面积1500亩。

三、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统筹考虑新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以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集中生活区的周边和重要交通干线、河流湖泊直观可视范围三区两线为重点,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明确保护治理任务、责任主体、工作进度,统筹部署,分步实施。

四、加强监测

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监测力量,加快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系统完善的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及时全面系统掌握和监控各类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现状和变化情况。

第二节  强化环境保护和预防

一、严格矿山开发准入管理

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规划,落实规划分区管理制度。在具有资源保护以及生态功能的各类保护区,不得新设与资源环境保护功能不相符合的矿业权。

二、加强矿山不同开发阶段环境保护预防

矿山建设阶段,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生产矿山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制定科学的采选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和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并按照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对矿山开采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编制防灾预案。矿山闭坑前井巷采空区进行必要充填、封闭,保证露天采矿各类岩土体边坡处于稳定状态,采场边坡 、断面、固体废弃物堆放场应覆土并植树种草,达到复绿。

三、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推进尾矿和废石资源化再利用,以尾矿和废石二次选矿提取有用组分、生产高附加值建筑材料、充填、无害化农用和生态应用为重点。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示范工程,不断提高尾矿和废石综合利用比例,扩大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加强开发和保护全过程监管

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监督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力度,对拒不履行恢复治理义务的在建矿山、生产矿山,纳入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矿山闭坑时,必须提交矿山闭坑报告,报告中必须有关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恢复治理方案的落实情况的内容,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验收方可批准闭坑。

第三节  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科学规划、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注重成效,着力完善开发补偿保护经济机制,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新机制,加快历史矿山遗留环境问题的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拓宽治理资金渠道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渠道,为废弃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等历史遗留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提供必要支持。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按照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大力探索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模式。

整合政策与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地质公园、旅游度假村、沉陷区和生态移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有机结合起来,拓宽PPP模式,加强政策与项目资金的整合与合理利用,切实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成效。

二、工作重点

以矿山环境重点治理区和资源枯竭矿区及周边为重点,部署开展矿山环境治理示范工程,加大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的治理力度。

第四节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及重点工程

一、划定重点治理区

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主要指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造成极大破坏,矿山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的区域。全县划分了3个重点治理区。

专栏十八  重点治理区一览表

序号

治理区名称

行政区

恢复治理面积(km2

治理任务

实施

时间

恢复

复垦

1

瓦房子锰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区(省规划)

瓦房子镇

3.2362

1.9417

治理地质灾害

恢复生态环境

复垦损毁土地

20182020

2

丁家店西山采石场矿山地质恢复治理区

大庙镇

0.2238

0.2000

治理地质灾害

恢复生态环境

复垦损毁土地

3

英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区

大庙镇

0.2015

0.1800

治理地质灾害

恢复生态环境

复垦损毁土地

二、重点工程

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成果为基础,围绕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目标,充分考虑矿山环境现状、发展趋势与危害影响程度,并按照轻重缓急、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实施重点治理工程3个。

专栏十九  矿山地质环境重大治理工程规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区

治理恢复面积

km2

主要工作内容

1

丁家店西山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大庙镇

0.2238

平整土地200000m2,客土100000m3,复垦林地0.2000 km2

2

英达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大庙镇

0.2015

采坑回填1560000m3,平整土地180000m2,客土90000m3,复垦林地0.1800 km2

3

瓦房子锰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瓦房子镇

1.9417

重点恢复治理废弃排岩场,平整土地和客土,复垦耕地和林地1.9417 km2

三、政策导向及管理措施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多方筹措资金,部署重点项目和重点治理工程。努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矿区次生地质灾害多发以及生态环境破坏突出和占用破坏土地的矿山环境地质问题。重点治理区内的矿山率先达标,达不到标准的,由国土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的暂缓办理采矿权相关手续。

第九章  规划实施管理

全县矿产资源保护与勘查开发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全面落实《规划。坚持从完善制度和创新机制入手,将落实《规划》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法律、经济、行政和技术等措施,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第一节  建立监管制度、强化监督检查

完善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机制,明确监管的重点内容、工作部署和具体监管手段。健全规划监督检查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扩大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范围,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违反规划行为,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依法严肃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规划的勘查开采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节  强化监测评估、完善调整机制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矿业形势分析、产业发展的统计和监测,强化对规划实施和环境影响跟踪分析和动态评估,掌握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等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度,针对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程序。因地质勘查重大发现、市场经济、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新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专项和工程等原因,需要对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禁止和限制规划区边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等内容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由原批准机关批复后进行调整,并逐级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三节  构建数据平台、提升管理水平

建设标准统一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完善规划管理信息的查询与分析、决策辅助、违法监控等功能,加强规划数据库与其他矿政管理数据库的互联互通,实现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以规划管理信息化促进规划管理科学化,提高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执行规划调整程序。因地质勘查重大发现、市场经济、技术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新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重大专项和工程等原因,需要对总量控制等约束性指标、勘查开发重大布局结构、禁止和限制规划区边界、勘查开采规划区块等内容进行局部调整的,应当由原编制机关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由原批准机关批复后进行调整,并逐级报原批准机关备案。

第四节  加强组织协调、做好规划衔接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保证规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搞好政策衔接,共同推进规划实施。按照统筹发展的要求,加强与同级土地、环保、水利、林业、城乡建设、地质环境等规划的衔接和融合。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矿产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划,提高全民的地质矿产知识和矿业经济认识水平,增强矿产资源法治意识,将保护资源环境、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的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变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良好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