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现将《朝阳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校参照执行。
附件:朝阳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实施办法
中共朝阳县教育局党组
2022年3月1日
附件:
朝阳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考核评价
实施办法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客观评价和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通过教师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法规,结合我县教育实际,制定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办法,请各校参照此办法中的内容和标准,制定本校师德师风考核细则,并贯彻实施。
一、依法执教(15分)
自觉遵守《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散布传播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相符的言论;
2、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3、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
4、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的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2分
1、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
2、教职工学习、例会等活动,无故缺席、迟到者;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不按要求书写政治学习、会议笔记及心得体会者。
二、爱岗敬业(25分)
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辛勤工作,教书育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发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服务职责。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实现专业成长。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值日、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学校财产损失的;
3、教育教学工作不认真,学生问卷调查满意率低于80%者;
4、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
5、有旷课行为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等);
2、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和活动(打游戏、聊天、网上看电影等等);
3、工作敷衍塞责,工作质量较差者;
4、不执行课程计划,随意占课和上课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1—3分
1、上课迟到早退或拖课者;
2、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超规定时间的。
三、关爱学生(20分)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对学生严慈相济,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散布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消极落后言论和不健康思想的;
2、对学生放松管理,由此引发事故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讽刺、挖苦、歧视、侮辱、中伤学生;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
3、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停课停学的;
4、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大课间活动、课外文体活动、兴趣活动者;
5、不注重学生习惯的养成,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造成不良后果者;
6、不按照规定布置作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引发学生家长反感者。
四、团结协作(20分)
尊重同志,诚信待人,同事间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正确处理与学生家长之间的关系,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争取社会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恶意诋毁他人名誉,挑拨离间,引发争执、冲突的;
2、拉帮结派,破坏团结,干扰学校工作的;
3、训斥、刁难学生家长,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因违背团结协作的行为而产生严重后果的;
5、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导致引发吵架、打架者;
6、以不合理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7、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培训、班主任工作等教育教学任务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出现有损于学校及同事声誉的言行;
2、不按正常途径处理事情或矛盾,引发争执或冲突的;
五、为人师表(2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注重身教,以身作则,以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格,以优良的品德感化学生。自觉抵制以教谋私的不良倾向,教风清正廉洁。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抄袭、剽窃他人论文或教育教学成果被查实者;
2、酗酒闹事或无理取闹者;
3、在互联网上散布不良言论、信息或参与有悖师德师风规范的话题讨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衣着不整,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
2、在酒后上课者;
3、传谣信谣者;
4、在学生面前做出有损于教师形象的行为;
5、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
六、一票否决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2、有违法乱纪行为,依法受到相应处罚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教育形象和学生利益的;
4、散布非法言论,参与吸毒、赌博、为赌博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或诱导学生参与吸毒、赌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的;
5、违规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6、利用职务之便从事有偿家教、办班收费补课,产生恶劣影响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8、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无故长期请假、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9、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10、违反规定,借用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
各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工作,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教师政治素质,使每位教师做到政治方向坚定,爱国守法自觉,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幼儿)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