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着力规范和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实施,提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朝阳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建设目标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落实住房、饮水、教育、医疗、就业等帮扶措施。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档升级。通过特色产业带动、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推动就业规模稳中有升。发展到户类产业项目,提高脱贫户参与度,让脱贫户在产业链上稳得住、有收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计划实施内容
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共安排入库项目247个,计划总投资62265.69万元。原则上2023年下达衔接资金项目时应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未进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财政专项衔接资金,若有确需支持的项目,要先入库后再批准实施。
1.设施农业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528.4万元发展设施农业项目20个。
2.光伏电站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5724万元发展村级光伏电站项目53个。
3.养殖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410万元发展集中养殖项目27个。
4.到户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24万元发展到户项目。
5.生产加工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820万元发展加工类项目12个。
6.基础设施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7287万元建设基础设施类项目47个。
7.社会保障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4047万元建设社会保障类项目13个。
8.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19021.29万元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73个。
9.种植类项目。计划使用衔接资金204万元发展种植类项目1个。
三、建设进度安排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根据上级衔接资金下拨情况和县级衔接资金匹配情况。从项目库中抽取项目,进行项目前期规划,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待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下达资金分配使用计划后组织实施;2023年3月至2023年12月,各乡镇对本乡镇项目进行全面施工,并完成所有建设内容;2023年12月,进行验收结算,整理档案资料进行报账。
四、实施保障措施
1、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各项目实施单位、各乡镇明确项目建设具体责任人,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保证有人做事。
2、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由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县财政局组织各乡镇分管领导、项目业务负责人进行项目建设业务培训,理清项目建设流程,明确注意事项,提升抓实推进项目建的能力。
3、加强指导,督促建设。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指导各乡镇围绕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倒推节点,以有效有力的工作保证项目快速推进,质量符合要求。
附件:朝阳县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明细表
朝阳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