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朝阳县义务教育考试审核 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辽宁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根据《辽宁省义务教育就读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和朝阳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朝阳县义务教育考试审核专家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规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考试行为,审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严明工作纪律,落实管理职责,切实减轻学生考试压力;提高考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二、组成人员
主 任:王朝晖 朝阳县教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李新河 朝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王建明 朝阳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
王香月 朝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毛永辉 朝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康丽红 朝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主任
刘广辉 朝阳县教师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
马井骞 朝阳县教育局职体卫艺股股长
刘欣欣 朝阳县教育局信息装备中心主任
徐 旭 朝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员
张杰波 朝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员
史国帅 朝阳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科员
三、工作机构
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承担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义务教育学校组织考试需向考试专家审核委员会申请,未经允许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
朝阳县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