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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朝阳县义务教育在校残疾学生助学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来源:朝阳县教育局

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为我县部分义务教育在校残疾学生申请了助学资金,根据朝阳县残疾人联合会的资助意见,教育局对各校5月6日至10日上报的《2022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统计表》中的残疾学生进行了审核,并根据资助范围及条件筛选确定了本次资助的残疾学生名单。经教育局党组批准,现就本次资助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落实。

一、资助范围及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的有残疾证的学生。

2.取得本县义务教育阶段正式学籍的学生。

3.目前正在本县学校就读或送教的学生(休学除外)。

4.经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享受建档立卡全免费政策的残疾学生不兼得本项资助。

6.朝阳县特殊教育学校的住校生(特别贫困除外)不兼得本项资助。

二、资助残疾学生名单

资助确认名单请各校在《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花名册》(附件2)中查看。

三、资助申请材料

1.《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附件1),请准确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并加盖学校公章。

2.残疾学生的户口本,如果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监护人户口本。

3.残疾证。

4.低保证等贫困证明材料,如无贫困证明材料,可由乡镇开具贫困证明并加盖乡镇公章。

5.监护人的银行卡,银行卡必须是农村信用社的。(资助金将直接打到监护人的银行卡上)

6.银行卡持卡人的身份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请各校妥善收集保管。

四、资助申请办法

1.学校按教育局下发的名单通知家长,组织填写附件1,整理申请材料,并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资助申请。

2.办理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7日。

3.办理地点:朝阳县残联一楼办证科室(新县城燕京街6号楼,县教育局西侧)。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校责成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要做好资助范围及条件的解读与宣传,防止出现家长上访或不良舆情。

2.本次资助的相关信息涉及个人隐私,请各校做好保密工作,因违规泄露造成的后果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残疾学生的资助活动也要注意保密,避免对学生心理产生二次伤害。

3.各校要严格按《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花名册》(附件2)中的学生名单进行资助,禁止私自调整更换学生。

4.各校要准备好资助申请材料,对上报材料要按资助编号进行排序,并对填表信息进行二次核实,确保信息无误。

5.未尽事宜,请直接与县残联联系。

联 系 人:郝建航

联系电话:15242185892、7015668

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

2.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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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生申请登记表(附件1).docx

附件2.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受助贫困残疾学花名册(附件3).xls